2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其中规定在2-6月,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经营情况,实行免、减、缓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近日, 对于2月份已经正常申报且在减免范围内的企业,天津市社保中心已启动养老、工伤、失业三险减免部分的金额集中退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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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月份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缴费的企业,应退费用退回原缴费账户,并已于近日陆续到账,请相关企业及时查询账户到账情况。

对于2月份采取“银行临柜”和“电汇”方式缴费的企业,已与社保分中心取得的联系并核准账户信息的,退费将于下周到账;

还未与参保区社保分中心联系的,请尽快取得联系,提供账户信息,以备接收退费。也可以通过“津社保”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系统联系。

社保分中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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