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北京拆迁律师:2021年不用担心逼迁强拆,国家规定拆迁补偿原则不能违背!征收拆迁中,涉及拆迁项目的应该补偿给被征收拆迁人,而且补偿还应当要足够的公平与合理。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国家是有法律明文规定,尽管各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导致每个地区的拆迁补偿也不统一,但原则性指引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法律原则是充分保障百姓的利益。实践中,许多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所制定的补偿标准常常是明显偏低,对于国家规定但政府不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侵犯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符合行政诉讼的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怎么判断拆迁补偿合不合理?补偿款多少范围之内是合理的?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来告诉大家。01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先搬迁后补偿的都是违法的,其目的往往是为了加速拆迁进程,或让老百姓处于不利的谈判地位,自己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进而施压,压低补偿款,被征收拆迁人一定要坚定这一原则不动摇,不要被征收方误导,拆迁双方就房屋征收补偿的各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双方需要依照协议的约定对协议中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02不能比拆迁前的生活水平更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相关规定,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新《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拆迁的目的就决定了征地拆迁是不能牺牲被拆迁人的利益,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必须得到保障,如果被征收拆迁人发现征收方给的补偿影响拆迁后的正常生活水平,越拆越穷,那么,这个补偿很可能存在不公平,侵犯了被征收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抓住维权时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03征收补偿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屋的价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史律师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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