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是《水浒传》中出现的人物,《金瓶梅》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几百年来,她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这就是潘金莲。至后,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历史上的潘金莲原型

2016年,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获得巨大成功。电影改编自作家刘震云创作、2012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同名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诉中,坚持不懈为自己讨公道的故事。

《我不是潘金莲》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影片大获成功后,如今在现实中却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其中一位来自广东的与潘金莲同名的癌症患者更是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原告潘金莲的弟弟潘友发(化名)还表示罹患癌症的姐姐希望在有生之年,为潘金莲和潘氏族人正名。

潘氏族人不满的是,冯小刚这部改编自刘震云同名小说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叫李雪莲的女人,因为被丈夫骂是潘金莲,一状告了十年,她要对所有人声明:“我不是潘金莲”,并且电影开头还旁白了一句:“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称为潘金莲。”

在我们一般观众看来,这剧情没问题,台词更没问题,本来就是文艺嘛。由于各种体裁的《水浒》文本的传播,和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大官人三角狗血剧的家喻户晓,潘金莲确实已是一个文学母语,但也仅限于文学语境里,跟现实没有任何干系,怎么能惹恼姓潘的人呢?

潘金莲被几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在《金瓶梅》中,其经历、性格、生活等得到了多方面的重要的充实,从而塑造成一个美丽风流、心狠手辣、搬弄是非、淫欲无度的女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大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及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的不满。潘金莲以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该电影的出品、预告、宣传及上映,使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大范围扩散,给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誉上造成重大损害,社会评价严重 受损,不但原告精神上极其压抑、苦闷,其家人及潘氏家族,整体社会评价急剧降低,随处可以听到对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热讽”而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九人告上 法庭

小编说:潘氏族人凭借事实依据有效证明了真实潘金莲的形象的确被今日的文学影视创作所曲解,同时也的确会因此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不过大概很多人会认为这一定又是一次手段低劣的个人炒作事件,冯小刚等人的创作也不过是戏剧表现的必要手段,正如被告代表所说的完全两码事。但造成现今人们对历史人物认知错误的,不仅仅是几部文学或艺术创作,对真实历史的误读这背后的过错却是值得每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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