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黄奕等8位女明星集体起诉北京康元盛世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名誉权案今天在通州法院开庭。8位女明星起诉皆因被告网站刊发带有她们照片的文章,对此,被告方庭上表示照片是女星们“放任流传”,属于“钓鱼维权”。

这8名女星分别是黄奕、毛俊杰、邓天晴、王萌萌(艺名莫小棋)、于琳(艺名于咏琳)、夏欣蕾(艺名夏馨雨)、徐景(艺名徐熙颜)、杨淇涵(艺名杨棋涵),因诉求相同,法院决定合并审理。8人诉称,北京康元盛世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其商业宣传网站“康路网”上刊登的《节食减肥攻略》《女性丰胸的五个细节》《警惕妇科疾病侵袭》《女性患性病的五大迹象》等多篇文章中,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她们的照片作为文章插图。

原告方称,8位女明星都出演过电视剧、电影,有的还是模特、主持人、歌手,在业内都有一定知名度。北京康元盛世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同意,擅自将她们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文章当中,在实现商业利益的同时严重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并且,该商业宣传的文字涉及女性美容、保健,很容易让浏览该网站的人误认为照片中的女明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或者误认为文章中的观点是女明星本人的意见,与事实严重不符,对其商业形象和个人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几位女明星要求立即删除网站上的照片,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及其网站上赔礼道歉,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至6万元不等。

今日的庭审中,原告女星均未出现,原告代理人提交的均为各个女星的公证书和涉案网页打印件、代言合同等。原告代理人说,一名本案的案外人在维权过程中,不仅发现了自己的权利收到侵害,而且发现其他艺人的肖像权遭到了侵害,因此一并进行了公证,而女星们起诉均用的这一公证书。

被告代理人对8个案件同时答辩,表示不同意原告各项诉求。“我方并没有在网站上使用原告的照片,对于原告所称的著名演员的事实并不认可,原告仅是肖像权纠纷,没有主张名誉权,因此对于名誉权的侵权陈述不认可,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依据且主张过高。”

此外,被告代理人当庭称女星“钓鱼维权”,“涉案图片是转载的,这些图片网上可以随时找到,转载的文章无法取得肖像权人的联系方式,原告放任自己的图片流到网上,我方认为这是一种钓鱼维权的行为……我们(用照片)没有找权利人联系,不清楚照片是谁的,无法联系照片上的人,是通过百度百科找到的图。”

双方表示可以考虑调解,但需要申请调解期限。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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