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贸公司为外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招聘“混事人员”暴力催收;打着修路的幌子,公然非法采矿……以许联生为组织领导者,许俊生、陈国柱、符义宏等18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牟取暴利的同时,制造了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罪名的近百起案件,导致许多受害人生意破产、婚姻破裂,甚至有人被迫喝药自杀。

高利放贷、插手工程、非法采矿谋取暴利

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初,为获取非法利益,许联生、宛新军雇佣许爱国、陈都在西安市多家酒店内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抽头渔利达100余万元。

攫取高额非法利益后,许联生回到老家庐江。2013年8月,许联生伙同陈国柱、宛新军等人成立公司,后又吸收许俊生加入并管理账务,在庐江县境内形成了以许联生为首,有家族兄弟、公司股东参与,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实施高利放贷的犯罪团伙。

2015年下半年,为了强化该犯罪集团实力,在催收高利贷中威慑借款人,许联生陆续吸收被告人乔雪祥、杨文金等人为该犯罪团伙成员,并开始雇佣具有习武经历的被告人张俊辉等多人在鑫宇公司上班,为该犯罪团伙“摆场架势”。至此,以被告人许联生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陈国柱、许俊生为骨干分子,被告人许国生、乔雪祥、杨文金、张俊辉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该组织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共计956.782万元;通过暴力、“软暴力”和组织势力形成的心理强制催讨高利贷,在庐江县境内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串通投标犯罪行为,插手庐江县境内的工程建设;以“修路”为名,公开实施非法采矿犯罪行为,牟取高额非法利益。

暴力催收作恶多端有受害人被迫喝药自杀

为了催收高利贷,该组织制造了大量案件,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近百起案件,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2014年12月,为索要高利贷,许联生、陈国柱等人在庐江县一宾馆客房内殴打赵某,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至第三日,期间,对赵某实施殴打、辱骂、浇冷水和捆绑。2016年1月29日,为索要高利贷,许联生电话通知钱某至鑫宇公司,后者无力偿还高利贷,许联生等人在该公司内对钱某的人身自由予以限制,并辱骂、殴打、罚跪。“许联生指使他人向钱某身上浇冷水,后用电风扇吹身。”办案民警介绍,在催收高利贷过程中,该组织对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有十多起。

除了非法拘禁外,该组织为催收高利贷还多次寻衅滋事,不少受害人不堪其扰,并因此生意破产、婚姻破裂,甚至有人被迫喝药自杀。

一些在医院、银行工作的担保人也受到牵连。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许联生为向李某索要其为他人担保的高利贷,组织成员数次到李某就职的医院滋扰,对李某工作和医院的医疗秩序产生影响。“许多担保人都是公职人员,许联生以向单位领导反映让其下岗相威胁。”办案民警介绍,部分受害人在暴力催收之下,被迫将房产、轿车低价出售给许联生。

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使被害人普遍产生恐惧、恐慌进而遭受严重的心理强制和重大的财产损失,严重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当地正常民间借贷市场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司法公信力等形成不良冲击,对当地治安环境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产生了破坏,在庐江县区域内形成了恶劣影响。

打财断血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彻底摧毁

据办案民警介绍,许联生等人用非法所得在庐江、合肥、西安等地购置了大量房产,部分组织成员名下有多部豪车。为实现打财断血,庐江县公安局在将嫌疑人悉数抓获后,扣押宝马等豪车10辆、挖机2台、捣机1台,查封房产11套、石子加工设备1套、成品石子约2万吨,冻结人民币90万元,涉案财物总价值近2000万元。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此案是该院今年办理的重大涉黑案件,呈现“四多”特征,即涉案罪名多、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证据材料多,对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提出严峻的挑战。庐江县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5次。在审查起诉期间,办案人员加班加点,短时间内审阅了98册卷宗材料,撰写了1000多页审查报告,51页起诉书,10页量刑建议书,多次前往蒙城县、利辛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并移送法院起诉。

11月6日,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许联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判处被告人许联生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许俊生、陈国柱、符义宏等其余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刑罚,均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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