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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出席大会并讲话。澄迈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曾江同志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中央纪委嘉奖。

今日,“澄迈廉政”特刊发此次受到嘉奖的曾江同志个人先进事迹,以飨读者。

满腔热血惩腐恶 一身正气树忠诚

曾江同志先进事迹

曾江,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中共海南省澄迈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他12年如一日奋战在执纪反腐一线,执纪如山,令违纪者闻风丧胆;刚柔并济,使受处分者心悦诚服。他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忠诚履行了党章赋予的光荣使命,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好评,2014年,澄迈县委授予全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2年、2015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政治坚定,保持信仰忠诚

十二年前,曾江同志怀着对党的事业忠诚的坚定信念,调入澄迈县纪委工作。“纪委是得罪人的地方,你也愿意去?”有朋友这样“提醒”他,“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为捍卫党的章程,为维护党纪而战,是光荣而自豪的!”他坚定回答。每次查办大案要案,他都是身先士卒,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身上有一股“拼命三郎”的精神。2015年省委巡视组到澄迈县巡视期间,他牵头协调组织县委办、县纪委等有关部门对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登记筛选、分流处理和跟踪督办,确保了处置率 100%,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省委巡视组转交的反映福山镇尧础村民小组组长贪污征地款、骗取国家补偿款、煽动村民抵抗西环高铁建设等问题信访件,由他率队主办,短时间内查清事实给予涉案人员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6月,曾江同志牵头整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力量,对永发镇永灵村党支部书记何某学涉嫌多次阻挠预备党员转正、包庇他人开办黑砂场的问题线索启动调查程序,并迅速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县公安局,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依法得到查处。2016年10月,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期间,曾江同志接到金江镇海仔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某优亲厚友问题线索反映,两天内便组织人员查清王某违纪事实,给予党纪处分,凸显专项巡察利剑作用,形成有力震慑。

业务精湛,勇于担当恪尽职守

注重练强内功,提高纪律审查本领。纪检监察工作严肃认真,涉及面广,政策法规性强,需要不断地学习、探索和总结。不论工作再忙、任务再重,身体再累,曾江同志一直都把学习业务当作头等大事,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到党的理论政策法规,从办公文书到执纪审查……凡是于工作有益的他都学习。在接触执纪审查工作之初,为保证工作质效,他大量搜集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在准确率上下功夫,同时购买法律书籍对照学习,平时只要遇到问题就向身边的同志请教,组织执纪人员一块探讨研究。曾多次参与省纪委交办的重要案件查办工作,无论是质量和效率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如2015年在查办全省商务系统腐败案件中,曾江同志利用多年的执纪审查工作经验,亲自带队,到全省各地搜集外围材料,为弥补相关业务及知识面上的不足,他多次向省纪委领导请示汇报、翻阅的资料文件不计其数,终于成功突破该案。由此线索深挖,查处了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等部门十几位处级干部受贿案件,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

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与违纪腐败现象作斗争。2013年11月,在全省引起巨大轰动的“博亚一房多卖案”,他被省纪委抽调到专案组,一时间,通过种种关系向他说情、打招呼、打探消息的人蜂拥而上,而他摆出标志性的“黑脸”,抵挡各路“糖衣炮弹”的诱惑,最终查处了县委原副书记卢勇、县房管局原局长林中校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事实。他牵头查办的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等人私设“小金库”案、县人防办原主任等人违纪案、林业局原局长受贿案等案件,参与处置的信访案件133 件,办结123件,立案80件,涉及95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8人,移交司法机关12人,实现了纪律审查安全“零事故”,纪律审查人员“零违纪”,为国家及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敬业奉献,公道正派一身正气

理想信念坚定。多年来,曾江同志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坚持按政策和原则办事,敢于和善于给被检查单位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不仅没有受到“白眼”,反而因此得到大家的尊重和认可,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别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误识和偏见。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他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少则几个月、多则半年以上地奋战在纪律审查工作的一线。他经常不顾劳累,冲在一线与被审查人员“短兵相接”,连续工作积劳成疾,仍然轻伤不下火线。有一次在办案中期,身体过度疲劳几度晕厥,在到医院打完点滴后,他坚决回到岗位,自始至终参加了该案件全部查办工作。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工作中,曾江同志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搞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把端正党风的任务,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在生活中,曾江同志从严治家,保持清廉家风,时时教育家人绝不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其妻在县爱心学校挂职任副校长期间,该校42名教职工接受了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者黄某清的宴请,其妻却断然拒绝,她认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属,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与丈夫的言行保持一致。

纪检监察事业讲究奉献,纪检监察舞台注定寂寞。曾江同志以“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座右铭,诠释着一个纪检人无怨无悔的优秀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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