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着一个明星脸是什么体验?特别还是国际巨星。一位来自伊拉克的25岁小伙比瓦尔-阿卜杜拉近日因模仿葡萄牙球星C罗受到当地居民和游客的热捧,同时他还以“高仿版C罗”的形象帮一些体育用品商店做宣传,以此赚取了不少收入。

可殊不知,他和商家的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涉嫌侵犯C罗的姓名权与商标权。

(图片来源百度,侵权请联系删除)

消息称,小伙比瓦尔-阿卜杜拉原来来自于一个贫困家庭,之前的工作是一名普通的建筑工人,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但自从被人发现、称赞自己长得非常像C罗之后,阿卜杜拉认为这是上天给予他一个全新的机会,于是他就开始走上了模仿C罗的道路。

首先,阿卜杜拉为了“高仿”C罗,从发型到着装等细节都做到了位,还特意邀请了自己好友来假扮自己的保镖,另一边还牵着一个很像C罗大儿子迷你罗的小男孩,简直就是像极了C罗。

于此,每每阿卜杜拉携自己的“保镖”、“迷你罗”上街的时候,均得到了极高的回头率,无论是库尔德人、阿拉伯人,还是外国旅游,均会上前邀约一起合照,尽管得知他并不是C罗本人。

与此同时,正是人们这种“攀比”、“追星”的心理,许多当地的体育用品商店也会邀请阿卜杜拉前来做宣传,原因则是请不来真的C罗,那就请“高仿版C罗”来造势,为此阿卜杜拉确实利用自己超高的人气为商家拉来不少生意,这也让他收获颇丰。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阿卜杜拉和商家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引起姓名权、商标权侵权。因为如果商家只应用了阿卜杜拉作为代言人进行宣传而没有使用到“Cristiano Ronaldo”等字眼,则不会涉及侵权。但是,一旦商家试图“榜名牌”、“搭便车”,使用了“Cristiano Ronaldo”等相同或相似的字眼在宣传资料中展示,那么就会涉嫌侵权了,其一是C罗全名的姓名权“Cristiano Ronaldo”,其二是C罗为自己申请的注册商标“Cristiano Ronaldo”,这个商标自2016年6月17日就被C罗本人申请所得,注册在35类上,即广告、市场营销研究、商品展示等。

相同的案例其实也有很多,比如范冰冰、林志玲、鹿晗等明星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肖像权、姓名权侵权问题,但大多案件目前都是明星一方胜诉,商家被迫败诉赔偿。

综上,合理利用自己的先后、后天优势来赚钱本事一件好事,但在赚取收益的同时我们千万不能“忘本”,不要轻易去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就是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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