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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晓彤的事情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我想,就任何一个人而言,这种童年阴影般的家事都是最不愿意被拉到阳光底下暴晒的。

何况这次亲自把她拉出来“活体解剖”的人,还是她的亲生父亲。

事情经过如下:前几天,天津卫视一档法律援助类节目里,出现了一个很有料的控诉者。

这位姓李的先生,表明自己是某当红女星的父亲,并表示该女星演过不少古装电视剧。

女儿年龄30岁,籍贯天津,中戏毕业。

古装大户,中戏毕业的天津女星不多。虽然节目组是对此没有公开该明星的姓名,但是大家还是很容易就猜出来,这个人是毛晓彤。

毛晓彤就是《甄嬛传》里的瑛贵人。

之后还演过《天涯明月刀》里的南宫翎,《锦绣未央》的李常茹,毛晓彤一直处在红与不红的边缘,有演技,有颜值,非流量,也不算大势。

当然,这位先生的要求也简单粗暴,就是要这位“当红女星”给钱,5000万。

我相信以毛晓彤目前的咖位、工作量和片酬,赚5000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那么,这位李先生又是依据哪条法律准则,估算出这样一个天价的呢?

吸毒、离异的父亲,

是真情实感,还是谎话连篇?

据李先生说,自己提5000万赔偿的事情,是理所当然且有根有据的。

首先,他说自己尽到了对该女星的抚养义务。

李先生和前妻,在女儿10个月左右分居,不到2岁的时候离异。

不过自己每个月有付50块生活费,而且往往不只是给50块,“那个时候自己走南闯北,财力尚可。”

他称自己和前妻一起出钱,培养女儿学艺术,学乐器。

“在自己的引导下”,女儿有了往影视圈发展的想法。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也一直为此跑前跑后,给女儿找合适的学校,找有“门路”的领导。

还很委屈地表示,作为一个在别人面前趾高气扬的人,他为了女儿放下身段去给圈内大佬求指点,拉关系……还点名说这位大佬叫王中军。

由于前妻没有娱乐圈的人脉关系,都是李先生自己花钱去认识圈内人,介绍自己的女儿,花费巨大,以至于穷到要住地下室。

王中军会和你见面???

自己花大钱去给女儿铺路,结果女儿走红之后,开始疏远自己,连见面都不肯见一面。

即使通过女儿身边的工作人员,表露出的也是“不想见面”的态度。

从2009年开始,女儿一直拒绝与自己见面。于是他提出,一次性给完自己的赡养费,以后老死不相往来。这个一次性买断亲情的价格就是——5000万。

网上如今还流传着一份据说是李先生单方面的要求:

一是5000万赡养费,二是毛晓彤改回原名,三是他要和前妻享受同等待遇,要别墅、悍马车以及与女儿随时沟(要)通(钱)的权利。

劝你要点脸,真的

但是我们看完两期节目之后,发现有个很大的问题:这位李先生谈吐实在太不像行为正常的人士,自相矛盾又表述不清的地方实在太多。

李先生曾经涉毒,并因此入狱。

那问题就来了,毛晓彤之前在中戏高职班就读,08年尚且没毕业。

在2008年初,李先生当时还在监狱服刑,那李先生是在什么情况下给女儿找关系拉人脉的?

王中军作为当时华谊的大佬,会安排与一位服过刑的瘾君子的会面吗?

毛晓彤之前也做过采访,她说自己刚毕业的时候,大半年没戏可拍。

而李先生说自己在2007~2008年搭上了胡玫导演的关系,给了毛晓彤《红楼梦》的选角机会。

但是《红楼梦中人》在2007年6月就结束了,2008年的时候,胡导已经开始准备《孔子》了。

所以是一派胡言

节目里主持人直接问到,“您的女儿到底有没有通过你的关系,成功拿下过角色?”

李先生顾左右而言他,说“机会是次要的”。

那就是没有……

据此,“拉人脉”这件事基本是子虚乌有;不止于此,李先生关于女儿其他的生活细节表述也是十分逻辑混乱。

据李先生说,自己上节目,是为了要求女儿赡养正在吃低保的自己。

但他又说自己不是没有其他孩子。毛晓彤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在澳洲生活,过得还不错。

那李先生为什么不找大儿子要赡养费呢?

李先生后面说“但是(儿子)死了”,这个不是十分确定是指死心还是儿子去世

李先生说,女儿上大学的时候,他给女儿租一个月1万多的房子住(后现代城)。

但是E姐却纳闷了,后现代城那一带不属于高档小区,到现在一室一厅的租金都还没有过万,何况是2008年前后呢?

李先生的朋友也说,李先生2008年在北京的时候住宿都成问题,那么一个月一万多从哪里来?

李先生还说,自己在女儿毕业的那一年花了差不多30万。

但是毛晓彤在早年间的采访中说过自己毕业后大半年都没有戏拍,这30万花在了哪里呢?

另外,李先生说,前妻对女儿苛刻,经常对女儿动手。

可是翻一翻毛晓彤的微博,感觉母女关系并不紧张,还挺其乐融融的。

总之,这位李先生说的故事实在漏洞太多,真真假假难以分辨。

不知道接下来毛晓彤方面会不会回应,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恋爱多年却被劈腿的她只用了几个小时就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搬了出去,这种磊落的个性,和尚在哺乳期就果断离婚的妈妈非常像。

渣爹的逻辑:

春天播下一粒种,秋天就可以食肉寝皮

节目播出后,舆论基本上一边倒地支持毛晓彤。

大家的观点比较一致。第一,暂且不讨论说要不要支付赡养费,首先毛晓彤疏远这样的父亲,大家完全可以理解。

吸毒,离异,不满足自己的物欲就找媒体攻击女儿,还一言不合就声称要“一起下地狱”。

这种父亲除了生物学上的意义,请问对毛晓彤的人生产生过什么正面价值呢?

第二,即使要付赡养费,5000万的额度也不合理。

何况这位父亲还是名吸毒人士,5000万经不起几次挥霍,这样毛晓彤一辈子都甩不开这个锅了。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也明白了,这位李先生来到节目现场上演了一出彻头彻尾的闹剧——

他陈述的事实自相矛盾,提出的要求荒唐无理,甚至连情绪都不是很稳定。

在场的律师团表现还算给力,每个小白兔脸的律师都提出了套狼的问题。

郭律师揪出了以下几个疑点:第一,毛晓彤的发迹史里,父亲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没多大

第二,如果说继父对毛晓彤不好,那么为什么李先生不要求变更抚养权?

郭律师全程白兔脸说套狼话

很明显,继父并没有对毛晓彤不好,而且毛晓彤也不是一个赖着父辈,自己完全不努力的人。

旁边的尹律师也没有摸鱼,单刀直入地提出了两个基础逻辑的问题。

第一,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对女儿很好,那没道理说你对女儿很好,你女儿白眼狼不认你。

第二,5000万这个金额,带有什么目的?

三位律师轮番下套,李先生终于暴露出了自己的心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要报复前妻。

在李先生的逻辑里,女儿不认他,都是因为前妻给女儿灌输了很多自己的不好,所以女儿对自己有隔阂感(不给他钱用)。

他举例说,有一次他想带女儿去饭局拉关系,结果发现前妻和女儿在通话,过了一会儿,前妻就回电话说不能去。

请问这是个什么饭局……

5000万的赡养费也是同理。前妻靠女儿住豪宅开豪车,自己也播过种,为啥没这个待遇?

特别是当他去横店想看女儿,可女儿打着伞,遮着脸从自己身边快速走过,让他更是心态崩了。

他满肚子牢骚,觉得女儿的机灵其实就是像自己,艺术天赋也是因为“自己的血统”,女儿居然完全不想回报自己的付出,这让他十分不满。

各种花式夸奖自己基因好,旁边的主持人笑而不语。

说来说去就是一个意思,就是毛晓彤今天的成就和他当年播的种有关,所以你功成名就了,你得分我点儿。

说人家亲妈是盐碱地,自己的种才是八心八箭

其实看到这里,一点都不奇怪,这个父亲为什么会对毛晓彤有这般理直气壮地要钱的想法。

在他的思维里,第一,他和前妻一起孕育了女儿,即使自己生而不养,但前妻有什么,他就应该有什么,不然不公平。

第二,自己对女儿的好是需要回报的。我当年有五块钱,我就能给你花五块钱,那同样你赚了几千万,就应该给我五千万。

李先生现在的这种心态,完全不像父亲,而是一个索取无度的复仇者。

这种心态当然也和毛晓彤的冷处理方式有关。

但是毛晓彤有冷淡处理家事的权利,当爸爸的不应该如此气急败坏,跑到网上四处发表攻击女儿的言论。

很多网友怀疑是不是亲爹帮着女儿的ex骂女儿

索取无度,思维和行动都很极端,如果达不到目标,就要毁了对方。

反正我也过不好,你也别想活好了

别的不说了,就一句话,我站毛晓彤。

最衰莫过节目组,

人血馒头治不了病!

这个节目播出后,李先生被网友大力批评是肯定的,但节目组也被网友diss到体无完肤。

很多网友说,节目组这是公然支持吸毒人员圈钱复吸,以及揭毛晓彤的童年伤疤。

节目组表示自己很委屈,因为两期节目看下来,主持人并没有带节奏,反而经常劝阻李先生保持情绪稳定,“走合法合理的途径。”

三位律师说话睿智,没有和稀泥,没有是非不分,给观众点明关键,也给了合理的建议,并指出女儿是否高收入,和赡养费应该支付多少,不是划等号的。

我还顺便被满脸笑嘻嘻,一张嘴却花式diss的郭律师圈粉了。

此处应该有金句:“你不是想要回小棉袄,是想要回一件貂皮大衣啊!”

整个节目据说也是犹豫了半年左右,一边讨论这个节目到底要不要做,一边联系毛晓彤本人、团队、妈妈和舅舅,“希望在法律框架之内,两方面达成都能满意的结果”。

但是这也是这期节目最可怕的地方——

不是毛晓彤爸爸多么人渣,而是整个节目非常“理性”,甚至标榜自己的使命是“法制”和“人文”。

节目理性到律师是完全不带情绪的,程序上完全合理。

理性到主持人都说,我们是个法律节目,要保持理性,不能让你借这个平台去炒作自己,而且也反复表示,我们是考虑过会不会对您女儿有不利影响的。

但是第一,从技术层面,节目组对毛晓彤的名字做了消音,却没有忘记在节目的片头剪辑里,打上“明星女儿不赡养亲爹”的大字,立场分明,噱头十足——

而且口型也没屏蔽啊

第二,当事人李先生本身看起来并不是一个情绪稳定、诉求合理的“受害者”,他上节目的态度和动机非常可疑。

然而,节目在剪辑上让李先生的陈述完全占据了主动权,李先生对着镜头大段大段爆料、放狠话,不是为了获得嘉宾的建议,反而像在给女儿发最后通牒。

在他的表述里,上法律节目,是表示“我还想给你留点面子”,要不然我早就上自媒体,早就上娱乐节目去揭你的老底。

没有节制的剪辑,为了流量让“核心爆料人”控场,这特么还是一个自诩人文的法制节目吗?你确定这里真的不是《新老娘舅》?

到了最后,节目组也不忘记站在道德高地上,呼吁毛晓彤出来面对这个问题,达成父女和解。

我们的问题来了。

是不是程序上合理,法律上合法,道德站在高地上,节目组就没有问题呢?

在《心理罪》第二季里,有一个案件,说的是一个男孩子,小时候因为心理阴影,长大之后变了性,当了女明星。

结果在走红了之后,知道她过往的老同学,要曝光她小时候最为不齿的心理阴影,在媒体上公开说,她以前是男人。

而这个“她”之所以变成现在的样子,是因为小时候,还是“他”的时候,同学送了他一件可以当道具用的内衣……在他对着内衣泄欲之后,同学告诉他,那是他妈妈的内衣。

于是这个羞愤的男孩子开始痛恨自己的性别,长大之后去做了变性手术。

“变性”是一个人的隐私,为什么变性则是一个人最隐秘的心理创伤。

隐私和创伤并不是社会公共事件,没有妨害公众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她”有权利永远不再提起。

然而,老同学非要逼着她去回顾自己小时候的心理阴影。即使这些同学曝光的是事实,但这样就是合理的吗?

放到毛晓彤的事件上说,自幼与父亲分开,父亲对自己关爱甚少还吸毒,这应该也是毛晓彤最不愿提起的童年创伤之一。

一个人的童年创伤也不涉社会公共事件,公众无权要求一个人把自己不幸的童年活剖在阳光下,这样太不人道。

更何况,节目播出后,很多观众是懒得去看完整版的,再加上李先生的逻辑不通之处太多,所以很多人只是看了一个简单的“女星被生父控告不养老,据分析是毛晓彤”,就跳过了。

于是在很多网友心中,毛晓彤已经被扣上了“遗弃父亲”和“不孝顺”的帽子。

对于毛晓彤来说,这件事是百害而无一利,节目组声称“不会对她造成影响”,实际上已经对她造成了名誉上和情感上的双重打击。

自己和家人轮番上热搜,而且自己最不愿提起的家庭隐私被暴晒在日光下。

这个爸爸还不比那个劈腿的前男友,毛晓彤剪得断情感的羁绊,但生物学和法律意义上的纽带将永远在那里。

E姐结语

在毛晓彤事件中,从道理上看,节目组的做法没有大的毛病。

作为一个媒体,它选择(可能会)吸引眼球的事件,而且如实传达了其中一方(毛父)的诉求,人们无法要求它对事件的结果负责任。

只不过从情感上看,这个节目其low无比,自诩人文、法律,其实和普法没有一毛钱关系。

毛父的要求,无论是毛晓彤恢复本名,还是“与其母亲有同等待遇”,这都是典型的家长里短……也就上上你们电视台,真上法院法院接这单吗?

甚至唯一和法律沾点边的5000万“赡养费”,从毛父的论述中看也不能叫赡养费,只能叫“对已成名女儿收取的一次性巨额保护费”。

整个“普法”节目看下来,观众能增长什么法律知识?我特别想知道明星如果给母亲买了悍马,是否有义务给父亲也买一辆,可节目组最后也没告诉我。

其实节目对贵圈吃瓜群众来说,算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不同之处在于,这次是以普法为名,行窥私之实。

不管节目组怎么辩解隐去了毛晓彤的姓名,事实很清楚:如果主角不是个女明星,这个类似《老娘舅》的节目套路也丝毫不关法律和人文的事;而主角恰好是个女明星,节目于是成了《娱乐猛回头》+《老娘舅》,还是不关法律和人文的事。

至于毛晓彤,她至今没有回应,她确实没有回应这个节目的义务。

每个人都有不想诉诸公众的隐私,真正负责任的媒体也不该以贩卖别人的家庭纠纷博取流量,不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

尤其是,当一档节目以普法和人文为标榜的时候,他们更该清楚一个简单的道理——人血馒头是治不了病的。

这个社会有很多顽疾,但没有任何一种能靠传播明星的家长里短治好。

说到底,这个节目的做法让就我想起鲁迅的《药》,明明是卖犯人的血骗钱,还要对着所有人嚷嚷:“包好,包好!这样的趁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

——先生的结尾写得真好,夏瑜的坟头开出红白的花来,小栓坟头的枯草支支直立,有如铜丝。

幸在那个年代执笔的是先生,可有人想过没有,如果这个时代的“执笔人”只是帮着叫卖人血馒头,甚至站在道德制高点,按着观众的头去啃明星的人血馒头。

百年以后,我们的社会该是什么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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