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7月22日消息,针对近日网络上对哲学学院教师周玄毅私生活问题的反映,学校迅即成立工作专班,按相关程序认真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查,周玄毅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和高校教师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影响恶劣。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周玄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周玄毅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其课程教学工作,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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