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30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判袁竞丰犯强奸罪、抢劫罪和盗窃罪,有期徒刑14年。

被捕前,袁竞丰是一名在读研究生。2018年10月29日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被羁押审查,次日被刑事拘留,次年2月3日被逮捕。

案发2018年10月。19日凌晨,袁竞丰通过微信联系王英(化名),随后给了王英2500元钱以进行卖淫嫖娼。

在酒店内,袁竞丰意图用手机拍摄视频,王英不配合,袁竞丰遂以扇耳光、言语威胁的手段迫使王英与其发生关系。

22日和25日,袁竞丰又进行嫖娼,用同样的方式先后胁迫汪顺(化名)和陈静(化名)与其发生关系。在此期间,袁竞丰还用手机对二人进行了拍摄。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袁竞丰强迫王英和汪顺与其发生关系之后,还从二人的钱包中劫取了5500元现金。

潇湘晨报记者梳理发现,袁竞丰在案发上月,曾通过踹门入室的方式,盗取了人民币5960元以及3张购物卡,共计6979.34元。第二日便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被取保候审。

【1】强迫卖淫女子发生关系并劫取嫖资

2018年10月19日,王英经中间人介绍与袁竞丰认识。两人约定以2500元的价格进行卖淫嫖娼,随后行至一处酒店房间,袁竞丰支付完成后便将王英的手机拿走并关机。

过程中,袁竞丰提出要拿手机拍摄视频。王英不同意,试图反抗、呼救,却遭袁竞丰扇耳光、侮辱、言语威胁。

事后,袁竞丰从王英的钱包中将先前支付的2500元嫖资劫出。王英离开后本想报警,但考虑到自身行为属于违法,害怕被处罚便放弃。

同月22日和25日,袁竞丰在舞厅先后认识了汪顺和陈静,并以3000元的价格约她们进行卖淫嫖娼。

过程中,袁竞丰以同样威胁的手段迫使对方与其发生关系。确认汪顺不敢反抗的情况下,袁竞丰将她包内的3000元嫖资及其余200余元现金劫走。

【2】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

袁竞丰在接受检察机关问询时辩解,打耳光和侮辱对方的行为是为增加兴奋度,不是为了防止对方向外界求救,拍摄视频是个人的一种爱好。

他还辩称:“即使对方不愿意拍摄视频,也不代表不同意发生关系,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奸。”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认为,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关系,最初袁竞丰与3名被害者存在卖淫嫖娼关系。但是,袁竞丰随后的行为改变了原本正常的卖淫嫖娼关系,他通过扇耳光、语言胁迫等方式强迫3人继续与其发生关系。因此,法院认定袁竞丰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此外,他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实施犯罪行为,有一定的主观恶性,酌情从重处罚。

日前,法院判决,袁竞丰行为构成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潇湘晨报记者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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