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家重点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停产措施,禁止开复工,对于不按规定违规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数据超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所有施工工地3月15日之前禁止土石方作业,发现违规,顶格处罚。”

……

2月23日下午,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第六十六次例会召开,共同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春节期间大气环境质量联防联控工作进行总结,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通报当前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环境形势,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援召出席会议。

春节期间,全市上下闻令而动,攻坚战线的全体同志在万家团圆、共享幸福的时候,日夜奋战在攻坚一线,辛勤付出,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市较好地完成了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就下步工作,冯援召强调——

要及时调整心态,迎接新挑战

春节过后,企业大面积复工复产,污染物排放增大、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佳等,加上工地污染、车辆污染及散煤、禁烧等工作,各镇办、各单位一定要心里有数,按照相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要强化管控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持续做好重点企业管控工作。持续盯紧85家重点企业、排放“大户”,必须严格落实停产措施,禁止开复工,对于不按规定违规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数据超标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做好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3月15日前,所有施工工地不得实施土石方开挖,裸露黄土要覆盖到位,常态化开启喷淋,发现违规,顶格处罚;

做好重污染柴油大货车管控工作。要严格按照重点区域柴油货车禁、限行管控方案,盯紧看牢,明确任务到个人,发现违规车辆,严厉处罚;

做好散煤、禁烧等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散煤问题、垃圾问题,做好常态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要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攻坚办要对各镇办、各单位工作整改落实、重点区域周边管控等情况加强督导检查;

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移交市纪委监委实施责任追究。

记者 | 李耀杰 校对 | 铭初

美编 | 王锐 值班总编 | 赵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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