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山东临沂警方依法查处一名在网上辱骂“留日女生遇害案”死者江歌及其亲属的网民,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3月26日下午,江歌的母亲发微博称“感谢临沂警方”。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网民此前曾因在网上辱骂浙江乐清滴滴受害者家属的违法言论,被当地警方两次处以行政拘留,加上这次被拘,其已经是“三进宫”。
临沂网警公布的违法言论截图。
据“临沂网警巡查执法”消息,临沂网警近日接网民举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QQ群辱骂留日遇害女生江歌,并扬言对其亲属实施极端行为。根据警方提供的鲁某某违法言论截图,2月16日至18日,鲁某某多次发微博称“我是刘*,我一定要干掉(江歌妈妈)江*莲,陈*峰是我男朋友干掉江歌成功了!”、
据警方通报,该网民名系鲁某某,男,23岁,临沂市临港区人,发表上述极端言论系为吸引粉丝关注。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此之前,鲁某某曾因在网上辱骂浙江乐清滴滴受害者家属的违法言论,被当地警方两次处以行政拘留。2018年9月2日,鲁某某用微博昵称“歌手-林幸生”屡次发表扬言杀害浙江乐清滴滴受害者家属的违法言论,称“我自己开车去赵**家,计划就今天开始杀死他全家 ”、“(去乐清殡仪馆)还有网友全部干掉(杀死)”。次日,临沂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网民鲁某某,此前因涉嫌寻衅滋事两次被拘。
经过警方批评教育,鲁某某表示悔过,但不久后,其继续改换网名,用微博昵称“髙橋來-応援”再次发表多条恶意攻击滴滴遇害者的信息,并扬言对遇害者家属实施极端行为,引发网民愤慨。2018年9月17日,鲁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再次被临港区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据鲁某某本人供述,其因被拘留心情不好,被释放后发表一些极端言论吸引粉丝关注。
临沂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严守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底线,对于侮辱他人、威胁、扬言实施极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民,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于屡教不改的网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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