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的张玉环终于可以回家了,但他再也不能回到以前的生活了。

|作者:二水

|编审:苏苏

被关押9778天后,张玉环终于“重见光明”!

8月4日,备受关注的江西张玉环杀人再审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张玉环无罪。

自1993年10月27日失去自由起,张玉环一直期待听到“无罪”。为了这两个字,他苦苦等了9778天,从26岁等到了53岁,更成为截至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

被警方逼供

8月4日下午,法院宣判无罪后,南昌市进贤县当地政府派车将张玉环接回老家民和镇张家村。车子刚开到村头,张玉环等候多时的两个儿子点起了鞭炮,迎接父亲回家。

张玉环身披红绸带,下车后连问:“妈妈呢?妈妈呢?”见到母亲后,他和母亲、前妻宋某、两个儿子相拥而泣。

·张玉环(身披红绸带带)和家人相拥而泣。图源:上游新闻

在看到自家破旧得不成样的老房子后,会木工手艺的张玉环说:“我的房子都变成这个样子了,当年都是好房子。”

张玉环口中的“当年”距离现在已过去近27年。

1993年10月24日,一件事情打破了张家村的宁静。村里的两名男童——6岁的张某荣和4岁的张某伟失踪了。

第二天上午,两个男童的尸体在距离张家村附近的下马塘水库里被发现。

·发现男童尸体的水库。

村民们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溺亡事件。正当大家准备将孩子下葬时,村里的赤脚医生发现,其中一个孩子的颈部有掐痕,怀疑是被人杀害后抛尸。随后,两名男童的家属报了警。

据南昌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显示,两个男童均为死后被抛尸入水,张某荣系绳套勒致下颏压迫颈前窒息死亡,张某伟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警方在对全村61户村民逐户排查后,将村民张玉环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据警方调查报告显示,1993年10月26日,有群众反映张玉环在案发后“一反孤独沉默的常态,情绪激动,变得活跃,非常关心村里人对案件的议论和公安机关调查案件的情况”。警方还在张的手上看到了几道伤痕。

另外,其中一名男童比较淘气,曾经将张玉环家的盐、酱油倒入水缸。这件事也成为警方怀疑张的理由。

10月27日,男童尸体被发现2天后,张玉环被收容审查,随后警方开始对他进行讯问。

一开始,张玉环并不承认杀人。但是在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分别作出了两份“有罪供述”,这也成为他罪名成立的重要证据。

但是,张玉环随后推翻了这两份供述。他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这两份“有罪供述”都是当地警方通过电击、放狼狗咬等方式对他刑讯逼供,迫使他作出的。他还表示,当地警方曾在深夜将前妻宋某带走,并以抓捕她为要挟,张玉环在无奈之下只好妥协。宋某本人也证明了这一情况。

不过,张玉环的说法并未被法院采信。

看守所里的“花生米”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棍打、绳勒的方式,将邻居家两名男童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张玉环曾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是冤枉的,杀人罪行是被公安局办案人员屈打招认的。但南昌市中院认为,“张玉环辩称冤枉,纯系推卸罪责,不予采纳。”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审判无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案件判决后,因不服判决,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提出上诉。

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后,案件陷入了长达6年的停滞。

这6年里,张玉环被羁押在南昌市进贤县看守所。

曾与张玉环一起被关的狱友对记者说,因为张玉环是死刑犯,大家管挨枪子儿叫“挨花生米”,看守所里的人都叫张玉环“花生米”。

有狱友问张玉环,孩子遇害的事是不是他干的。张玉环回答:“我根本不会做那样的傻事。”

在看守所里,张玉环一直精神压力很大,常常闹绝食,还自杀过两次。一旦看见有领导模样的人走过去,他就使劲砸门,为自己伸冤。小学文化程度的张玉环还常和有文化的人讲自己的案情,希望别人指导他如何写申诉书。

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原判。据裁定书显示,江西省高院终审该案时认为基本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且裁定书中并未显示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

2002年春节前,张玉环被送往南昌监狱服刑。张玉环的大哥去探监时告诉他,“如果事情真是你做的,判个死缓就谢天谢地吧;如果不是你做的,你就继续写材料申诉!”

此后,大哥每次探视都会给张玉环带去一百个信封和一百张邮票,让他每周给相关申诉单位写一封信。

·张玉环的申诉书。图源:新京报

在一封申诉信中,张玉环这样写道:“古往今来,谁都清楚杀人偿命,况且本案凶犯连杀两命,无疑罪应当诛。既然确认我是杀人犯,就应有证据、证人、证言,证据确凿,枪决我毫无怨言;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就应依法判我无罪,恳请最高检察官们把此案查个水落石出,不要把我当一个替死鬼终身禁监,这是不公平的。”

几年下来,张玉环寄出的申诉信至少有五六百封。高墙之内的他给申诉单位写信的同时,继续向江西省高院提出上诉。高墙之外,张家人也在四处奔走,持续申诉。

无罪!

2017年,张玉环案件出现了转机。

经人介绍,张家人结识了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和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的尚满庆律师,并委托两位律师作为张玉环的申诉代理律师。

·张玉环的家人(左一)和律师王飞(左二)、律师尚满庆(右二)。

律师在查阅案卷材料后发现,当年的供述以及物证都存在诸多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在案件侦查阶段,警方一共为张玉环做了6份供述,只有1993年11月3日和4日做的两份供述显示张玉环承认杀人了。但是这两份供述中的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手法等细节,都前后存在矛盾。

首先,在杀人地点上,第一份供述是“田边”,作案工具是捡来的“蛇皮袋做的绳子”和“带皮的杉木棍子”;而第二份供述中,原来的杀人地点则变成张玉环大哥的房间里,工具变成了张玉环家中的一根“嵌有红头绳的绳子”。

此外,张玉环两次有罪供述时间分别为1993年11月3日和4日,南昌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落款时间却是1993年11月10日,似乎是先供后证。

还有,江西省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也涉嫌程序违法。

王飞指出,依照当年终审时适用的1997年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死刑案件却没有律师辩护,属于重大程序违法。此外,张玉环被认定杀死两个孩子却未判死刑立即执行,判死缓明显是留有余地。”

随后,在王飞和尚满庆等多位律师的强力推动下,2018年6月10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对张玉环案启动立案复查。2019年3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张玉环案。

今年7月9日,张玉环案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再审,王飞和尚满庆出庭为张玉环做无罪辩护。

在庭审中,检方认为,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而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原审判决仅以两份有罪供述就定罪,并且是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

在最后陈述中,张玉环再次重申自己是冤枉的。他称供述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超过26年的牢狱让他妻离子散,恳请法庭还他一个公道。

张玉环背上了杀人罪名,他的家人在村里备受歧视。前妻宋某在1996年被查出患上子宫肌瘤,因害怕自己手术发生意外,两个儿子会变成孤儿,迟迟不敢上手术台。

2012年,宋某和张玉环正式签署了离婚协议。张玉环说,他能理解妻子的难处。

7月9日庭审过后,一家人都在等待案件的判决结果。期间,宋某发了一个朋友圈——“这短短20天,仿佛又把我带到了1993年,那个度日如年的日子。永远不要嘲笑一个喝醉酒哭的人,你永远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8月4日,江西省高院对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宣判后,江西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代表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张玉环的辩护律师王飞表示,将根据张玉环的委托,对当年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和其他司法人员展开追责,也会根据张玉环的委托来代理国家赔偿事宜。

虽然无罪的张玉环终于得以回家,但他再也回不到以前的生活了。

·张玉环(身披红绸带者)时隔多年和家人合影。

他说:“现在我都变得和傻子一样,出去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已经完全和社会脱轨了。”

现在的他,只希望政府重新给他分配土地,想做回一个农民。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民主与法制网、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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