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6年5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豁免: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

张柏桢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剑平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许波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西克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庆忠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汪海鹏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祥智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柏桢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玉萍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晶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何琳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朱洪武为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焕明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黄明荣的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萍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汪海鹏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决定免去:

陈启明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王萍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高海燕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欧卫民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邱隽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高海燕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邱隽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海口市公示拟任干部人选情况

罗宗标,男,1970年7月出生,海南乐东人,汉族,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琼山分站站长(副科级),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政监督二科科长,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正科级),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海口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副处级)、党委书记,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锻炼)。现任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提名为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选。

王辑丰,男,1973年12月出生,海南临高人,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科员、副主任(正科级)。现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拟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春生,男,1975年5月出生,江西修水人,汉族,大专学历,1993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副主任(正科级)。现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拟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远航,男,1972年11月出生,海南澄迈人,汉族,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副科长、综合科副科长,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正科级)、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正科级)。现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科级),拟任中共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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