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1月9日消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审理陈照光(外号:房间照明),受理他人吸毒案件。

庭审中,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坦白情节,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容留他人吸食的毒品大麻比其他毒品毒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没有前科劣迹,应从轻处罚。

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表示: 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据悉,2014年8月14日,陈祖名、柯震东及助理孙某等多人因涉毒被查获,并于12月22日被北京检方提起公诉,当日即获法院受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