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报道,今天(5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广东省政协院主席周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据《羊城晚报》报道,2013年浙江一位准新郎称出8888888元百元人民币为102公斤,据此估算,朱明国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超过1吨重。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惠州市乔一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庄春桂(另案处理)、茂名市监察局原副局长陈重光(另案处理)等10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妻子陈文静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朱明国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朱明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朱明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朱明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4年12月,《法制晚报》曝光了朱明国所住的别墅,里面供奉了多座佛像。别墅里有一间陈列室,挂满了朱与领导人的合影。此外,据目击者称,纪委查抄这座别墅时,搜出了大量黄金、钞票,装满十余车。

法制晚报消息,朱明国被指“烧香拜佛,非常迷信,”而他信奉的大师,正是王林。朱明国一直视王林为恩人,朱明国在海南任职期间曾被人举报,仕途遭遇巨大危机,帮他脱险的正是王林。王林表面上是在地下室连续“作法”两天两夜,实际则是利用其在官场的关系网,助朱明国过关。

“朱明国顺利脱险后,专程去感谢王林,在机场见到王林时,当着众人的面给王林下跪。”每逢过年和王林生日,朱明国都会亲自去芦溪王府,每次都带着东西。图为朱明国及妻子与王林合影。

从一名小学教师步入仕途,历经三省份任职,官至正部级,甚至被传有望接任黄华华主政广东,朱明国曾经被认为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

朱明国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期间,曾查办过多起贪腐大案。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案。2011年2月,罗荫国被查,揭开了当地买官卖官的贪腐窝案,即“茂名窝案”。事后广东省纪委披露,该案一共涉及县处级及以上官员242人,包括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长陈亚春等人。立案查处61人,其中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有2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图为罗荫国。

朱明国仕途中的“高光时刻”是“乌坎事件”。《南方日报》的报道称,朱明国来到乌坎村,就拿起扩音器向村民高声喊话,宣布乌坎村的老百姓主要诉求是合理的,个别干部在工作中也确实存在问题。同时他还承诺保证反映问题的村民的安全。一位乌坎村村民回忆称,朱明国一到村里,首先化解了当地官民对峙的局面,而且愿意和村民沟通,使得事态很快平息。此后,朱明国还两度回访乌坎,促成了当地多项民生工程。对于这名省里来的高官,村民们的评价普遍是正面的。

2014年年初,网上开始有举报信流传,将朱明国与谷俊山相提并论,历数他在海南、重庆、广东三地的腐败事例。而让广东政商圈开始相信“官至正部级、前途一片大好的朱明国”将要落马的则是2014年3月到6月朱明国“消失”的3个月。2014年3月至6月,朱明国有长达3个月的时间未曾公开露面,引起公众猜疑。有媒体报道称,朱明国“涉嫌贪腐问题被立案调查”。

据《民主与法制》杂志报道,当时一位广东媒体人透露:“临近两会时,朱明国突然被叫去中央党校学习,虽然是省政协主席,但整个两会期间,他只出现过一次,就是3月6日下午在友谊宾馆的表态发言。”这位媒体人回忆:“感觉他那会儿已经精神大变,气场全无,打哈欠,畏寒,中途还去过两次洗手间干呕。不知是头晚喝多了还是怎么样。之前他在省里公开场合都是生龙活虎神采飞扬的。”

2015年2月1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朱明国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同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朱明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根据中纪委通报,朱明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并且朱明国成为第一个被通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省部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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