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柳岩又被风浪推了回来!

因为她在某个平台上直播。

柳岩站在一群网红中间,依旧星光璀璨的女神模样;

却叫卖着6.9元一双的丝袜、59元一支的牙膏、29.8元三瓶的洗发水……

评论区有人大骂:

“11亿票房女神自甘堕落了,真不要脸。”

“这么缺钱,怎么不去卖胸、卖种子?”

就在大家敲着键盘嘲笑时,柳岩突然“手滑”,给一条疑似为她叫屈的微博点了赞:

这就很有意思了,在柳岩心里,到现在都还很憋屈。

是啊,那件事之后,唯独柳岩被辱骂、被孤立、被封杀,然后,肉眼可见地糊了。

三年前,包贝尔大婚。

“童颜巨乳”的伴娘柳岩,却成了主角。

在视频中,柳岩一个穿着抹胸衣的弱女子,被本该照顾她的"绅士"们勒住手脚,强行拽入水池:

一旦湿身,对于穿着薄纱的柳岩来说,几乎相当于没穿衣服,她火辣的身材将被在场所有宾客一览无余。

且不说对于一个公众人物,就是对一个普通女孩来说,果体示众也是多么尴尬和屈辱的事情。

但是,这样香艳的场景,不正是在场的几位男士想看到的吗?

全程,柳岩都在恐惧地尖叫。

她不愿意!

她不愿意!

她不愿意!

不愿意的事儿,还强迫人家去做,那就是耍流氓啊!

她打扮得漂漂亮亮,高高兴兴来参加婚礼,难道是为了在婚礼上供一群男人扯手扯脚,丢到泳池里去取乐的吗?

网上还有一些评论不堪入目:

“也许柳岩身体很抗拒,但是内心很享受,还能蹭个头条啥的?”

叔只想说,应该兴起一场“文字大清理”,把那些含有“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文字的键盘侠按诱导强奸罪、精神猥亵罪判刑。

键盘侠们,等你以后有了女儿,别人这样侮辱她时,希望你还说得出口。

事后包贝尔回应网上的责备,直言“忘记柳岩是个女孩儿了。”

可伴娘好几个,为什么偏偏是柳岩?

有群众扒出来一组:“包贝尔在各大场合偷瞄柳岩胸部”的照片:

所以,还是因为胸大。

包贝尔说,柳岩是他拍戏之外的“精神食粮”,他在各个场合的猥琐眼神,证实了这一点。

的确,柳岩很性感。

但她也在很多采访中强调过:“我穿的性感,但并不代表我放荡。”

性感,不过是柳岩作为明星的一种人设,是她工作的一部分。

如果因为她性感,就认为“内心很享受”、“难怪会被调戏”,这就跟“穿的少活该被强暴”一样,是逻辑上狗屁不通的“荡妇羞辱”。

是一种下流,猥琐以及意淫的表现。

去年8月,浙江温州20岁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遭奸杀。

在新闻下有这样让人气愤又心痛的留言:

“穿那么好看,打扮得花枝招展怪谁?”

在“深圳滴滴交流群”中,更是有人发表侮辱言论:

“穿那么风骚,不强奸你强奸谁啊”;

“7年就7年,出来我还强奸它”……

丧心病狂!

在这些言论中,完全感受不到对女性的丝毫尊重。

裹脚布才退出历史的舞台,他竟又想给女性带上贞操锁:

良家妇女就该样貌丑陋、幽居深阁、只会相夫教子的黄脸婆;

而那些漂亮精致、会打扮自己的,都是荡妇,活该被调戏。

他们觉得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性侵”是对他们随便的惩罚。

长得漂亮就应该被性侵?裙子短就是不要脸?衣服贴身就是故意诱惑?

这都是什么逻辑?

叔曾经看过一组图,画的就是在一部分人眼里女性不同着装的不同含义:

在一些男人的眼里,裙子高于大腿就是妓女、荡妇;低于膝盖,那是老正经;

领口低于胸口就是检点;甚至高跟鞋过高,都是正经。

什么是“荡妇羞辱”?说的就是这回事。

当空姐打车遇害,微博上爆出大量这样的评论:“三更半夜化着妆跑到外面会是正经女人?”

要知道,造成强奸的是强奸犯,不是女性的打扮或妆容,不是她说话的语气或走路的姿势,不是她自己不够‘小心’。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无论女生穿什么衣服,是否喝的烂醉,是否走夜路,都不能成为她被骚扰侵犯的原因!

去年7月,一篇名为《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在网络炸锅。

章文是谁?

高校教授,知名媒体人,《南风窗》记者、《瞭望东方周刊》主笔、《中国新闻周刊》编委、《新世纪周刊》副主编……

他还是时事评论员、中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者等。

就是这样一个“德高望重”的师长,被不断爆料:

匿名女孩“小精灵”:“2018年5月15日,我被章文强奸了。”

蒋方舟:“他一直摸我大腿,被制止后继续摸。”

易小荷:“在中国新闻周刊做同事的时候,他也借机摸过我大腿。”

王嫣芸:“……直接扑了上来。亲吻、抹胸、摸私处,一个动作不落。”

但是丑恶的人,却总是有理由为凶手申辩。

时评家鄢烈山在微博写下了恶臭的言论:“蒋方舟可不是小女生,名气比章文大得多,饭局都是熟人,只要'认真拒绝',章文怎么可能不断摸她大腿?”

而章文本人的回应声明,更加令人恼火:

“我性侵的那个女孩'小精灵',交过好几个男友还与人婚外恋;

蒋方舟男友多,不检点;

易小荷离过婚、经常去饭局,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

不堪入目的措辞,加上满篇的荡妇羞辱,简而言之就是:

“我侵犯你们是因为你们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男朋友超过三个,恋爱史不够清白,所以你活该被猥亵;

互相有过好感,私下加微信吃过饭,所以你活该被猥亵…

大清朝都亡了,为什么直男癌的思想还是屡禁不止?

林奕含在小说里写过:

"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了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自己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每次只要有女生被猥亵或者性侵,在新闻下,总会有那么样一群人说:

为什么会轮奸她而不是别人?女的为什么穿那么暴露?不是咎由自取吗?

我想说,任何人,任何女人,都有爱美、追求性感的自由。

是你们精虫上脑、思想龌龊,才把她们一次次推进被侮辱的深渊。

当受害人不再得到保护,当性侵的坏人却受到了庇护时,这个世界该多让人失望。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任何一个愿意展示美丽,愿意享受性爱的女人,都值得尊敬。

女人有权利,去绽放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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