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6月15日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文章称,郑双秀收到了前常务组的律师函。

郑爽称,“我还在录节目空闲看到这些,我没时间,你们团队现在是有多闲 ,如果作为合作方你们会这样做?”

在郑爽晒出的律师函中,委托人为北京少年企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律师函显示,6月13日,郑爽通过粉丝量超过960万人的微博账号发表了一篇微博,内含大量不实信息,诽谤委托人存在“造谣”“榨取”等行为。而该条微博截至6月14日21点37分,转发量已高达77.8万人次,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名誉权。律师函中写道,委托人要求郑爽两日内删除侵权微博并发表道歉声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月13日,郑爽在社交平台发文,回应近日网传其在二手平台转卖节目组道具一事。她在文中解释称这是和节目组沟通过的,自己答应节目组一起分担多余玩具,转卖是为了节约能源。郑爽还在文中隔空喊话前商务团队,称其造谣:“请把你们的心思用在多帮助人身上吧,不要从别人身上榨取了。”>>>郑爽称转卖节目道具“为节约能源”,指责前商务团队炒作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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