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迟志强”这三个字应该不陌生。《十三不亲》 《铁窗泪》 《钞票》等火爆的全国性反思歌曲是他唱的。

在不少人印象里迟志强是个歌手,是个犯过“流氓罪”的歌手。

实际上迟志强的主业是演员。

1972年,初中毕业的迟志强经老师推荐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成为“实习生”,1973年,不满15岁的迟志强即出演了人生首部电影《艳阳天》。

《艳阳天》在河北涉县取景,后来出事被逮捕是在河北完县。迟志强后来苦中作乐说冥冥中自有天意,在涉县涉足影视,在完县“完蛋”。

年轻时候的迟志强五官立体英俊潇洒,颜值在当时的娱乐圈可谓名列前茅。

凭借俊美的外形和扎实的演技,迟志强的演艺事业一度顺风顺水,出道第2年的作品《创业》被选为第四届人代会闭幕影片,1980年又凭借《小字辈》荣获文化部优秀青年创作奖,与唐国强、陈冲、刘晓庆、潘虹等业界大腕共享殊荣。

如无意外,迟志强大红大紫,在内地演艺圈占有一席之地并不困难,现在也应该是个老戏骨了。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1983年10月,正在完县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警察带走,随之各大报纸争相报道,称迟志强犯了“流氓罪”,乱搞男女关系与多名女性有染私生活混乱,是个该被千刀万剐的“臭流氓”。

1984年,迟志强“流氓罪”成立获刑4年,1986年因表现出色被提前释放。

这件事成为迟志强人生一大污点,也成为最受争议的娱乐圈“冤案”之一。38年了人们仍然对迟志强的“流氓罪”看不清猜不透,当年迟志强到底干了什么“坏事”,到底有没有“流氓”行径?

前不久迟志强开通视频账号,酝酿一段时间后终于回应了“流氓罪”始末。

所有事情都发生在1983年。《小字辈》上映后迟志强大红大紫,频繁“借调”于各个电影制片厂。1983年,迟志强被“借调”到南京拍摄《月到中秋》。

迟志强戏份不多,所以这段时间他的应酬交往多了起来,认识了形形色色不少人。其中最为特殊的是一个神秘女子。

1983年迟志强的朋友戏份杀青要赶回北京,就找迟志强帮忙借车。迟志强通过司机认识了这位拥有一栋楼的“大姐姐”,大姐姐给他借了一台红旗轿车,一台上海轿车,相当给面子。

迟志强很高兴,送完朋友就应邀去大姐家吃饭。为了表达谢意一向不胜酒量的迟志强频频举杯喝了半斤多酒,醉得相当厉害。

朋友出于“好意”,让迟志强在大姐家里留宿。

当晚可想而知,两个正值壮年的青年男女,在酒精的刺激下和环境的渲染下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经此一夜两人关系突飞猛进,按现在的话说就是确定了“情人”关系。

迟志强自然也走进了“大姐”的生活圈、交际圈,也是在她的带动下迟志强才第一次接触到了“舞会”这种东西。

80年代的舞会非常简陋,一两张张桌子,几个暖壶,一个录音机,20来个男男女女就能开个舞会。但在当时这是见不得光的,是“伤风败俗”的下流东西。

据迟志强介绍,当时跳的舞身体接触比较多,一男一女抱在一起跳,熟悉了以后抱得“更近”了。

有一段时间迟志强非常沉迷于舞会,没戏拍就去大姐那里转一转,跟好几个小女孩关系处得很好。

1983年迟志强又被调回长春电影制片厂,同年6月份赴河北完县拍摄《金不换》。1983年10月电影即将杀青,正在宾馆休息的迟志强听到一阵敲门声,开门一看是走廊里站满了警察。

迟志强很害怕,就问一个跟自己比较熟的警察出了什么事。当听到“南京”两个字的时候迟志强心里“咯噔”一下子,知道这下完了,非进去不可。

民警告诉迟志强,你涉嫌犯了流氓罪,参加被见不得人的舞会,跟个别女孩有不正常的亲密关系。尤其重点告诉他:是南京公安局要逮捕他,河北只是协助。

迟志强一听就知道完蛋了,自己在南京干的那点事都让人摸清楚了,这还能有好?

迟志强的获刑也有点意思,最开始警方没想起诉他,拘留了几天就给他放了。然而随着媒体的大肆曝光,尤其《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文章的发布,迟志强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要求严惩的声音络绎不绝,越来越强烈。

没办法,警方重新逮捕迟志强,并经法院审理判刑4年。出狱后迟志强写了不少经典歌曲,在酒吧夜总会走穴捞了不少钱。

迟志强到底冤不冤?现在看来太冤了,毕竟流氓不是罪,怎么能因此获刑呢?但在当时来说,他真的不冤。

你觉得迟志强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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