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事件终于真相大白。范冰冰增税和罚款免除了刑罚,但当年刘晓庆在监狱里呆了400多天。时隔4个月,真相终于大白了!

范冰冰罚款8.8亿韩元

逃脱刑罚!

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税务局对范冰冰事件的处理结果在昨天的文章中作了详细说明,在这里朱怀均不再赘述。

总的来说,对范冰冰的处理是只要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补交税款将近8.8亿即可免于刑罚。

8.8亿是什么概念呢?网友们给出了各种形象的类比。

刚出库的新钞

一张百元的重量约1.15克

一万元新钞就是115克

100万新钞就是11500克,也就是23斤

1个亿就是

1150000g=1150kg=1.15吨

这是一亿元的体积

这是范冰冰要缴纳罚款的体积….

好吧,8亿在我的眼里只是一个数字了。

范冰冰凭什么免于刑责?

昨天关于范冰冰的文章,大多数人关心的就是为什么范冰冰不用坐牢?参照当年的刘晓庆,可是在狱中呆了400多天!罚8亿多是不是太轻了?财务人员销毁会计凭证都要面临牢狱之灾,这个都涉及到偷税漏税了,为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这个问题得答案,事实上都写在了《刑法》上。

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作出了修改,在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中增加了初次违法免罪规定,只要按税务机关要求补缴了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受到行政处罚,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具体条文如下:

范冰冰逃税的数额肯定算是巨大的了,但由于属于首次被发现偷逃税款,只要范冰冰交纳了约8.84亿元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就可以不用坐牢,这不是法外施恩,而是新税法的规定。如果范冰冰下一次再被发现有类似行为,哪怕数额要小于这一次,恐怕就要坐牢了。

至于刘晓庆当年逃税为什么坐牢了,因为刘晓庆逃税一案发生于刑法修改前的2002年,适用1997年《刑法》,而在《刑法修正案(七)》以前的偷税罪,当时没有首次违法免罪规定,只要查到是偷税漏税,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即便刘晓庆缴纳了税款、滞纳金、罚款,她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目前不少网民拿刘晓庆和范冰冰进行比较毫无意义。

凭什么范冰冰的会计要坐牢?

在官方的通告中,有一条值吸引了很多会计人员的注意: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这一点,让很多会计人员不能接受,这是为什么呢?答案还是写在《刑法》和《会计法》之中:

所以,偷税尚有一次机会,销毁隐匿会计账簿就不行了。而范冰冰的经纪人指使员工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很大可能将受到刑事处罚。所以,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范冰冰偷税漏税案的背后

一场大风暴即将来袭

付出了8亿多的巨额代价,范冰冰出得起这8亿元吗?

据《财经天下周刊》报道,企查查信息显示,范冰冰名下有多家公司,其中任法人的共5家,另外入股了7家公司,任9家公司高管。

过去五年,范冰冰蝉联福布斯名人榜第一名,公开资料显示:

2017年范冰冰年收入为3亿人民币,2016年年收入为2.4亿元,2015年年收入为1.28亿元,2014年年收入为1.22亿元。2013年年收入为1.1亿元。

5年总计收入为9亿元

如果加上其他不为人知的收入,房产和投资收益回报,范冰冰应该可以勉强承担巨额罚款。

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范冰冰来说,罚款,远远不是最重的打击。

自6月3日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指示开始调查范冰冰在无锡的3家公司后,范冰冰的微博就再也没更新,而范冰冰销声匿迹,与其合作的品牌可要坐不住了,据联商网报道,多家品牌企业已经做出反应,与范冰冰分道扬镳:

7月21日,高圆圆出席在戴比尔斯珠宝西安SKP精品店的开幕仪式上,有消息称戴比尔斯代言人范冰冰疑似被高圆圆代替,戴比尔斯官方也很久没有范冰冰的动态;

据泰媒Khaosod报道,泰国著名的王权免税店对外宣称,范冰冰已经不担任免税店形象大使,范冰冰也被戏谑为最短命的泰国王权免税店代言人;

9月12日,澳大利亚保健品公司SwisseWellness宣布会暂停使用范冰冰的名字,使得品牌今年“双十一购物节”的网上销售计划陷入混乱;

范冰冰早在2012年便成了路易威登品牌的形象大使,不过9月27日,路易威登北京Espace文化艺术空间举办法国艺术家菲利普·帕雷诺典藏精选展览开幕酒会,变成了朱一龙出席了活动;

近日,万宝龙暂停了与范冰冰的合作,取消了其品牌形象大使的身份。今年4月26日,范冰冰才上任全球品牌大使。

不完全统计,近两年,范冰冰代言的品牌超过100个,如果这些品牌叫停、解约与范冰冰的合作,甚至起诉范冰冰索赔,那范冰冰又要喝一壶了。

如今案件查清,范冰冰立马现身,品牌方如何处理与范冰冰的合作,也快要揭晓了。

而范冰冰偷税漏税案件的背后,涉及的不仅仅是范冰冰一人,在昨天的通告之中:

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这份通知应该是让更多影视从业人员心惊,在此之前,偷税漏税基本成为影视圈的潜规则。签订“阴阳合同”成为影视明星变相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所谓的 “阳合同”将报酬标得很低,用于欺骗税务部门,而“阴合同”才是体现真实报酬的合同。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席月民曾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一些内地歌手、影视演员的演艺合同,有的连公章都没有,给个人偷漏税造成极大“可利用空间”,同时,经纪公司与制片方制造假合同偷漏税也已成为影视行业公开的秘密。

明星偷税漏税行为,触犯的不仅仅是道德底线,更是触犯法律法规。现在,国家税务机关决心严查影视圈偷税漏税。

明星们,躺着挣钱的时代真的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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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本文来源:注册会计师,半夜发癫

马靖昊说会计,高街高参,新华社等

由【CFO之家】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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