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军起诉了“米尔绍同学”和“智者”吗?

古树

对于最近朱军性骚扰实习生曝光事件,网友“麦燃烧同学”通过微博透露,朱军涉嫌性骚扰2014年女实习生“贤者”(大明),林斯顿向警方报案,但最终无法阻止。

一些自媒体对此进行转发,引起大量围观和评论。

为此,朱军予以否认并且在海淀法院以“名誉纠纷案”告诉,其代理律师声明,经过20余日的调查取证,已把匿名长图原发者及至今仍处于在线状态的新浪微博转发用户(经实名认证)起诉至法院,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责谣言发布者,同时还晒出了立案收据。

然而,该律师并未公布被起诉者,从声明中隐约可以判断“麦烧同学”作为原发者自然会接到诉状,其他转发者就不知道是哪些了。然而,作为当事人,“弦子”近日接受了媒体采访,讲述事件案发经过,可以说和朱军是针锋相对,那么,起诉者中无论如何要增加一位了,那就是“弦子”。

既然法院已经立案,案件审理自然需要时日,而且事件过去已经四年,还原事情真相确实不太容易。关于朱军性骚扰实习生,网络评论大多数人认为事件真实可信,当然也有替朱军维护的,认为是炒作,更有的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作为旁观者,我们以管窥豹,略微分析一下该性骚扰的是是非非。

首先,“麦烧同学”和“弦子”作为网络昵称,是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并非当事人不存在,从“弦子”现身说法以及“麦烧同学”的微薄应对来看,可以排除匿名发帖,故意造谣行为,也可以基本排除炒作行为,毕竟炒作就要有目的,是想当网红还是获取利益,然而爆料人和当事人都用昵称,视频采访也进行打码,说明她们并非想获取某种利益和关注。正如朱军起诉案由为民事“名誉纠纷案”,并非刑事“网络诽谤罪”可以看出,将来争辩的焦点是“性骚扰是否存在”这一事实,而不是造谣诽谤之罪名。

其次,从当事人讲述来看,事发之时没有第三者在场(用脚都可以想象不可能有第三者在场,这和地铁猥亵一类性犯罪行为还是有区别的),而且不是立即报案,因此很容易出现各说各话的情形。然而,可以确定的是,第一:有报案记录;第二,当时有当事人从房间出来怪异举动的视频证据;第三,据当事人说衣服被拿走,警方还采集了一些生物检材;第四,当时的带队的老师和同学都会有印象和交谈记录(至于做不做证就不好说了)。这些都可以证明当时确实发生了一些事情,并非无中生有。

再就是,虽然过去四年,但是当时的出警人员和出警记录、电话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应该都还在,不会凭空消失,如果找不到,那么我们就要问一下有关方面的失职行为。当然,也许当时经过有关人员“做工作”,可能当事人“弦子”不予追究,原始的记录也许会不翼而飞,可是,事件参与者以及知情者不会全部矢口否认,总会有有良知的人站出来,况且,很难说“弦子”没有保留证据,比如一些通话录音以及文字书证等,若是有人说慌,最后当事人拿出证据,这可能就会有一系列的饭碗落地。

另外,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当时报警后(如果存在的话),有关方面没有给出结论?为何要有人居间说合?这是不是不作为或者徇私枉法?我想这需要给大家一个交代;另外,如果纯属子虚乌有,那么就应该追究爆料人和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不要最后和稀泥。

我们还要问的是,爆料人敢于明确指出朱军的名字,如果并非事实自然要承担诽谤的刑事罪名,国家的法律的严肃性容不得任何人故意造谣诽谤他人的名誉。那么,我们要依法办事,可是,在没有任何征兆下,屏蔽文章和字眼,甚至删除相关评论,某些平台是否有违法嫌疑?是否意味着有权势的一方可以任意凌驾于弱者一方?如果不是,那么又作何解释?

反观当事人“弦子”和爆料人“麦烧同学”,反而坦荡荡,勇敢面对,即便是经过几年的纠结和徘徊不定,可是,最终能够站出来,我们就要替她们的行为点赞,虽然最后,能不能赢得官司还在两说,可是,这给广大遭遇潜规则和性骚扰的受害者来说,是个莫大的鼓励,面对一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和披着兽皮的色魔,不要隐忍不言、委屈受辱,要敢于反抗和无情揭露,只有大家都站起来,才能有效地震慑那些心怀鬼胎和蠢蠢欲动的下体动物。

当事人“弦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迄今为止没有收到起诉书,并且坦言:“我希望更多的受害者会站出来,我也希望朱军能尽快起诉,让司法程序能够更快的介入,我们可以法庭上见,我跟我的律师要走的司法程序也不会停止。”。

法律讲究证据,道德依靠良知,随着事件的进展,真相会逐步披露,是非公道自在人心,我想大家都会有自己的一杆秤,希望大家评论以理说理,要留口德,莫要信口雌黄,口出秽言,共同维护网络的公义。

要知道:

莫道浮云终蔽日,

总有云开雾散时;

不看屑小狂欢处,

铁窗洒泪悔已迟!

2018/8/20榆木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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