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娱乐公司12月24日今天宣布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播出案件,歌手、演员吴亦凡(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被告在相关账户网站连续10天发表声明,判决赔偿吴亦凡(吴亦凡)道歉和赡养费及权利保护合理费用。

随后,吴亦凡工作室转发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坚决抵制恶意诽谤,用法律武器扞卫权益!”

案件播报中称,2017年12月,网络用户吴*在自媒体帐号中发布了针对吴亦凡先生的不实文章。文章标题及正文含有明显误导倾向的内容。为澄清事实,维护自身名誉,吴亦凡先生随即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将吴*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存在明显的主观恶意,构成侵权,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故判令被告吴*在涉案自媒体帐号主页分别连续10日发布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60000元。被告吴*不服上述判决,遂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文章严重破坏吴亦凡的公众形象,从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来判断,已构成对吴亦凡名誉的侵害,上述吴*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2月22日,被告在其个人社交平台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承认其发布的文章为不实信息,为自己错误的行为深表歉意。致歉声明中称:“在撰写文章过程中,我没有核实清楚网友偏激的评论内容,仍予以截图引用到文中并对外发表,给公众带来了错误的舆论引导。至此,我为自己错误的行为深表歉意,希望您能够原谅我的过错。同时,我郑重地向您以及公众承诺,以后撰文必定三思而后行,将以严谨务实的态度约束自己,保证绝对不会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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