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活动,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峰、1000多名民警等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传单,宣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相关法规、工作成果等,揭露了黑恶违法犯罪手法和社会危害。

活动前,长春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通报会,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省伦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情况,并接受记者提问。

高位统筹强化组织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春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刘忻市长亲自到公安机关调研督导;长春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吕锋亲自挂帅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关于办理非法追索债务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等30份文件,建立重大案件“五侦同步”、定期调度、战果通报、督导检查等11项制度;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调度会、推进会共计45次,对所有涉黑案件和涉恶典型案件点对点调度,在长春市公安机关形成了全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注重长效强化整体作战

为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战役,长春市公安局坚持打主动仗、整体仗、合成仗、法律仗,各级党委政府层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长春市扫黑办及各成员单位,注重顶层设计,强化机制建设,及时制定出台线索移送反馈、重大复杂案件会商、群众举报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宣传、监委建立相关机制,与公安机关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与专项斗争氛围,长春市公安局“扫黑办”制定了《长春市公安局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公布了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电话、邮箱和地址;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利用条幅、电子屏、传单等媒介,在人口密集、人口流量大的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不断加大正面舆论宣传报道;2018年2月12日、6月14日,组织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阶段性工作情况;在长春市全市范围内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板2000余份、宣传画报70000余张、投案自首公告18000余份、宣传单70余万份;编发《长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88期、4400余份,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形成人人参与、全警参战的氛围。

重拳出击强化专案攻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按照中央“一年打击遏制、二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统一部署,长春市局党委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两轮集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两轮集中缉捕涉黑涉恶网上逃犯、集中清剿九类犯罪、集中收网、打击“非法追索债务类”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涉企黑恶犯罪助推吉林经济振兴发展、线索摸排核查、“扫黑恶、治乱点、保民安”百日攻坚战等15个专项行动,为专项斗争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强大助力。

长春市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整体联动、全力攻坚,排查出了一批涉黑涉恶线索、抓获了一批涉黑涉恶督捕网上逃犯、打掉了一批较有影响的黑恶团伙,相继铲除了榆树刘立军、农安三盛玉镇头道岗村村书记陈立国、垄断长春豆制品市场的二道刘丛云、南关“忠义会”、经开“血杀帮”等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抓获了潜逃21年的公安部A级逃犯庞屹等一大批涉黑涉恶逃犯。

截止3月28日,长春市公安机关相继打掉黑恶犯罪团伙12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26起,刑事拘留黑恶团伙成员842人;抓获部督A级逃犯2人、B级逃犯1人、省督逃犯184人;移交涉黑涉恶公职人员犯罪线索132条,扣押、冻结涉案资产约2.5亿元。

压住阵脚提升群众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社会治安的晴雨表。长春市公安局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带动了打防管控各项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刑事案件、命案、“两抢一盗”案件发案数,群体性事件起数,火灾和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等12项主要社会指标大幅下降,2018年命案100%破获,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

中外城市竞争力研究院在香港发布的《2018中国区域最安全城市排行榜》中,长春市位列“东北十佳城市”之首,在全国358个地级城市中排名16,连续3年位次前移,成功实现“三连冠”。

在随后答记者问环节,记者纷纷发问,现场气氛十分火爆。

法制日报记者:请问刘省伦副局长,今天上午全市公安机关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活动,此次宣传日活动主要目的是什么?

刘省伦:按照上级部署,今天上午9时30分开始,全市公安机关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活动,各警种、各县(市)区分局同步举行集中活动,主要目的是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果等,揭示涉黑恶违法犯罪手法和社会危害,营造人民广泛参与,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在长春市局集中宣传的同时,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同步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将出动1000余名警力,设置60个宣传点,制作100余条条幅、1万本应知应会宣传册、15万份宣传单,在人员密集、主要街路、重点部位等地点悬挂并发放,正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及时兑现奖励。

借此机会,我再次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431—82532665,来信来访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458号(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北方法制报记者:林亚东支队长您好,请您介绍下长春市公安局在扫黑从除恶工作中,打掉哪些重大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具备哪些特点?

林亚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春市公安局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24个,通过深度分析研判,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公安机关对涉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摸排,侦办了农安县以村书记陈某某为首、南关区以村监督委员会委员梁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打掉了九台区以村支队书张某某父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

二是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涉及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医院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重点核查、开展攻坚,相继侦办了垄断长春市豆制品经营市场的刘某某涉黑犯罪团伙、垄断长春市餐具消毒行业的孙某某涉黑犯罪团伙及垄断吉大一院医疗救助行业的刘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

三是公安机关对涉及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的帮派势力犯罪线索及具有锋芒性团伙犯罪线索进行了细致排查,及时发现了隐藏较深、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侦办了南关区以邹某某为首(忠义会)、经开区以刘某某(血杀帮)为首、新区以陶某某为首,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犯罪团伙。

四是公安机关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开展专案攻坚,及时打掉了以礼某某为首、以杨某为首、以曹某为首等11个“非法追索债务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公安机关对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开展专案攻坚,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27个,其中已判决榆树市陈某等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在下步工作中,长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重拳出击,铁腕惩恶,确保稳、准、狠打击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为创建平安幸福长春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 曹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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