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距离宋仲基宋慧乔上演不到:010 ~ 30000个月,具惠善和安宰贤、过去的模范明星夫妇也发出了结婚警报,看到这一势头几乎无法挽回。

今天早上,具惠善在自己的instagram上发了一张写着“我爱你,具惠善”的白纸和几则与丈夫安宰贤的短信记录。下面的文字具惠善断续中编辑过好几次,先是说,“变心于倦怠期的丈夫想要离婚,我打算守护家庭”,然后又加上了括号里的解释,“下周丈夫方面会发报道,但是这完全不是事实”。

配上两张两人密聊的短信记录,一个正在破碎中的婚姻,被展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在对话中,具惠善始终要求安宰贤要对自己和自己的母亲有一个交代,但安宰贤却一直拿着工作的事搪塞,说《新西游记》方面已经有计划,离婚一事,只剩下书面上的程序了。具惠善不依,离婚的事情自然是需要坐下来沟通的,哪能不负责任的说走就走。具惠善心中难过又委屈,打下了这么一句话,真是把人看泪目了“像说服我结婚时一样,离婚时也负起责任说服我吧”。

如此情景,也真是让粉丝们心碎,毕竟这两人当年在一起时的酣甜,也打动过不少人的心。

在最初,确实是安宰贤主动追求具惠善的。2015年,两人一起拍《Blood》,选角之后,导演把主演们聚一起吃饭,安宰贤就坐在具惠善旁边,以一种让人难为情的眼神盯着具惠善,最后走过去说了句,好漂亮啊。

据说《Blood》播出后,收视惨淡,同时段倒数第一,安宰贤和具惠善的演技也被很多韩网友质疑,面对恶评他俩只能互相鼓励,感情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升华的。

第一次吻在一起的画面应该是最浪漫的,具惠善叫安宰贤去她的车上,上了车,一句话不说,就吻在了一起。真的很梦幻。

最初在一起时,明显是具惠善处于关系的优势方,恋爱的时候她是很不喜欢先联系对方的。从《新婚日记》中安宰贤对具惠善的称呼“具大人”也可以看出,曾经的她是“高高在上”的。

地下恋情持续了一年,在2016年3月,两人被爆出了甜蜜约会照,很快两个人所属的公司也都出面,坐实了恋情。

粉丝才刚准备扒一些两个人的甜蜜点滴,具惠善跟安宰贤自己就先坐不住了,讲述出了大量甜蜜瞬间,什么已经热恋了一年,还在拍吻戏的时候故意NG,紧接着就是购新房、见家长,有条不紊的走在结婚的路上。

看两人的各种美照,除了配一脸还是配一脸。其实在韩国娱乐圈,因戏生情的不少,姐弟恋也不少,长腿偶吧和短腿少女的搭配也并不算稀奇,最让他们饱受祝福的点,还是因为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爱情”。

1984年的具惠善,2004年正式进入娱乐圈,早在18岁的时候就被韩网选为“五大美女”之一。是美女,但不是花瓶,具惠善除了在电视剧方面有《花样男子》被大家熟知,另外,执导电影,办画展、出小说、发行钢琴音乐专辑以及演唱单曲方面的能力让具惠善完全可以被称为全能才女。

再说安宰贤,比具惠善小,是1987年生。模特出道,最具视觉冲击力的阶段是拍画报的时候。

本来是一直混着时尚圈的,谁知运气来了谁也挡不住,在2013年的《来自星星的你》中,凭借女主千颂伊的弟弟一角,成为了迷妹们哭着喊着要嫁的允才弟弟。他和具惠善一样都是演员,但又不仅仅是演员,“势均力敌”,大抵如此。

二人于2016年5月21日走入了婚姻殿堂,而婚后,两人一起参加的综艺《新婚日记》,更是疯狂发糖。只要提起这两人的名字,一定是模范恩爱夫妻的形象。

接受采访时具惠善曾说,她遇见安宰贤的时候,自己已经不再是20岁出头的年轻人了。事实上具惠善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初恋对于她来说可并不是一件美好的回忆,她曾经也因为自己失败的初恋而受到了深深的伤害,甚至开始怀疑爱情。之后具惠善恋爱的话都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不然根本不会迈出第一步。而结婚的原因是“感觉跟他分手会‘死’”。

说起情话来,都是奔着融化对方的心去的。轻描淡写的,“你三十一岁了,姐姐我三十四岁了,不管做什么都不心动了”,一个小转折,“让我最后一次心动的,只有你”。

而安宰贤,也会诉说他对具惠善的爱是多么的炙热,看见对方的时候就眼冒桃心。

参加综艺,让安宰贤选一个想去的地方,他脱口而出“119号台”,一看,原来11月9日是具惠善的生日。

问他最关心的事情,安宰贤的下意识也是“我老婆”。

安宰贤诉着衷肠,说要作为具惠善的丈夫而活。

然而,再怎么一往情深,那也是从前了。

当记者问起具惠善,你和安宰贤谁爱的多点的时候,回答又让人不是滋味,“(安宰贤)爱了我一下,最近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爱了”。

求婚的时候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想马上结婚”,想离婚了边说“因为厌倦了所以想尽快离婚”。这简直是“信誓旦旦,不思其反”的白话版。

依照具惠善的预言,所属社果然今天也放出了“官方说法”称,是具惠善希望在8月之内离婚的。这也让具惠善感到了深深的背叛。

在具惠善放出的最新的对话中,丈夫似乎还跟公司社长聊天说自己坏话,仿佛自己就是个笑话,这任谁都会气得发抖。但面对此情,具惠善的做法倒是不卑不亢的,她最后向安宰贤提出了合理的诉求,离婚可以,公司解约、赔偿也是必须的。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才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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