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新京报记者郭超刘洋

“兄弟,兄弟在这里。不管什么时候回来,哥哥们都在等你。

”这段歌词可能是说唱团体“龙井”的其他成员此时最想表达的。中秋夜,“龙井”的一名成员陈某(24岁,福建人)因吸食冰毒被控制。

据悉,9月8日凌晨1时许,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朝阳区双井附近的一家KTV包厢内有人吸毒。警方随即赶往该KTV,在包间内将陈某以及郭某、苏某查获。三人尿检均呈阳性。

据陈某交代,其吸食毒品已有半年,且曾多次在其暂住地容留苏某等人吸毒。

陈某称,其从2007年开始学习说唱Rap,一年时间就参加了数十场演出,为了缓解压力,开始吸食毒品。

目前,陈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被刑事拘留。苏某、郭某因吸食毒品被警方行政拘留。

观点

顾客吸毒KTV应担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张黎说,KTV包房门是透明的,门口有安保人员、服务人员走动,就是为了避免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服务员应该知道包房内的吸毒行为,因为吸毒毕竟有工具有动作。“如果出现了吸毒情况,KTV的责任是跑不了的。”

那么KTV应承担什么责任?张黎介绍,刑法中有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立案标准,一次性容留三人以上吸毒就构成刑事犯罪。娱乐场所业主可以自称不知道有人吸毒,但是场所有流动人员,有监控,都应视为未尽到发现的责任,娱乐场所自称不知情应有证据说明。其次,即使不构成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也应该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对负责人行政拘留、停业整顿、罚款、暂扣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要视情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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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说唱团体

共有四名成员,以说唱Rap为特色,代表作有《归》《感谢》等。2010年,龙井组合曾出演某网络中秋晚会,演唱说唱歌曲《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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