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雪,法律独孤原创部落成员。

原题: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在岸上抽——娱乐圈为何盛产“有毒”明星。法律读库投稿邮箱:1751490@qq.com。

朝阳群众再立新功,11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局禁毒总队会同朝阳分局在朝阳某小区内,将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嫌疑人尹相杰抓获,现场起获少量毒品及吸毒工具。经检测,其尿检成苯丙胺类阳性。经初步审查,尹对其吸食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这已是尹相杰“二进宫”了,2015年2月28日,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尹相杰2015年7月24日才刚刚释放。

看热闹不嫌事大,明星吸毒自然会引发关注。这起明星吸毒事件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此前那些星光熠熠的涉毒名单,让人懒得再翻。

按说吸毒是明星的隐私,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都有法律管着,轮不到旁人说三道四,此前李代沫吸毒被抓时,还有人叫屈喊冤,称“明星愿意牺牲自身健康吸毒是他们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

我国对于艺术家的要求一直有个标准叫作“德艺双馨”,对于这些“爆腌”的“星星”们,虽然不能有这么高的要求,但最起码也应该是遵纪守法、健康向上吧,否则,带的一群孩子是非不分、美丑不辩,这种负面的“辐射效应”或许超乎一个歌手吸毒这件事的影响力。

严格地讲,明星涉毒也不能完全都将责任一股脑地甩给他们。首先,社会浮躁、短视的风气造就了不少一歌走红、一鸣惊人的“传奇”故事,人生的大起大落,让这些少年从艺,年少失学的艺人无所适从,媒体的赞誉,粉丝的追捧、高昂的收入,让他们找不着人生的方向和目标,于是变着法的挥霍折腾享受,找刺激,想不变坏都难。

其次,无论是签约的公司还是行业协会对于明星的管理,只限于将其当作“摇钱树”或是娱乐消费的商品,对于艺人的生活和事业的规划缺乏有效的规范引导。娱乐圈如同江湖,风声水起,险象环生,今天还是红人天后,明天就可能沦为过气之人,就说这位尹姓歌星,曾经一首“妹妹你坐船头”是何等的风光,这才几年功夫,就变得无声无息。明星的压力如山大,在精神空虚的情况下极易寻求刺激沾上毒品。

第三,明星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看,明星在涉毒或是其他违法犯罪之后,民众都表现出极大的宽容,一些明星出事后不仅能迅速复出窜红,有的还将之前的污点当作炒作的素材和炫耀的资本,比之前还要红。公共舆论在惯坏了明星的同时,也污染了社会环境,带来“负能量”。

其实相对于普通人而言,明星等公众人物吸毒的社会危害性更大。这是因为公众人物潜移默化地担负着引导和标识的作用,被一些粉丝特别是未成年人参照模仿,一些明星不理性,甚至违法犯罪的做法,极易起到误导公众、混淆是非的作用。

明星涉毒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其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也是不容小视。对于明星涉毒事件的频繁发生,不能只当作娱乐八卦,看看热闹,也不能只当作普通的违法犯罪案件,过去就过去了。首先要加强对于艺人的管理和约束,别光拿他们摇钱,也要有必要的提醒和约束,让他们珍爱形象,远离毒品。此外,应该加大对于明星吸毒处罚力度,除了应该承当的法律责任,还要辅之以限期禁演乃至终身禁演的处罚措施,此前文化管理部门对于污点明星的一些措施,就体现了这种倾向。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明星不仅仅只是一个娱乐大众,赚钱容易的职业,更应注重其作为公众人物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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