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联邦法官23日裁定,美国总统特朗普决定在自己的个人推特上屏蔽批评者的评论已经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纽约州联邦法官巴赫伍德(Naomi Buchwald)裁定,特朗普不能屏蔽掉那些与他政治观点不同的推特用户,因为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宪法第一修订案保障的言论自由。

去年7月,纽约哥伦比亚大学“骑士第一修订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和7名推特用户在纽约南部法庭提起诉讼,声明称他们此前曾在特朗普的推特中批评他的政策,之后特朗普的账户屏蔽了他们,他们因此不能从自己的推特账户中看到特朗普的推文,并且也无法同他在推特中进行互动。

“我告了总统,然后我赢了”

原告者之一、推特名为@rrbp的用户23日在推特上表示:“我们告了总统,然后我们赢了。赢的还在后头呢。”

上述推特用户认为,他们的言论自由受到宪法保护,而且特朗普的推特账户是“指定的公共论坛”,不能排除政治观点不同的人。

法官巴赫伍德在裁决书中表示同意上述观点。在这份75页的裁决书中,巴赫伍德表示,虽然总统也有言论自由,但他不能以侵犯批评者言论自由权利的方式,去行使自己的权利。

巴赫伍德在裁决书中指出,任何政府官员,包括总统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但巴赫伍德并没有在裁决书中下令要求特朗普对这些推特用户“解除屏蔽”,只表示“法庭所作出的陈述应该足以解决争端”。

法律分析人士指出,如果特朗普选择漠视这项裁决,推特公司将不得不被迫单方面为这些用户解除屏蔽。

特朗普使用推特发文已经有多年的历史,然而,因此遭到联邦法院法官裁决还是头一回。

但这也不是推特第一次陷入有关言论自由的争论。此前,推特曾将自己描述为是“自由言论党派之下的自由之翼”,并称推特用户的言论同推特的立场无关。然而,在互联网欺凌、憎恨言论和在线骚扰等行为激增的情况下,推特不得不引进了“网络中立”原则。就在去年,推特刚颁布了有关针对互联网暴力和网络欺凌的政策,之后推特还“封锁”了一些具有争议的人物在推特设立账户。

法官出主意

特朗普现在已经离不开推特了。对外界来说,特朗普的推特是他们了解他的决定、他的政策和他的想法的最直接的方式,而特朗普本人也曾公开表示过自己爱用推特。特朗普在2012年的一条推文中曾表示:“我爱推特,它让你感到就像拥有你自己的报纸,却用不着亏钱。”

因此,对“不爱看批评性评论”的特朗普,法官巴赫伍德在判决书中给出了最简单可行的建议。

“为什么不使用‘消音’(mute)功能?”巴赫伍德陈,“你可以因此而拥有‘屏蔽’的一切好处,不用被那些你不喜欢的人‘@’,也并不会因此而侵犯其他人的言论自由。” 巴赫伍德表示,重要的区别在于,被“消音”的账户仍然可以回复他们想回复的那些账户,但对方却不会看到这个回复,被“屏蔽”的账户则不能对对方账户进行评论。

有法律分析人士指出,美国宪法虽然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不受侵犯,但如果公民因为政府忽视或者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而感到受伤或难过,也不足以认为政府因此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分析人士举例称,比如一位参议员正好在一个公园,面对公园里的抗议民众时,如果这位参议员选择躲避或者走开的话,可能这位参议员会在下一届的选举投票中“尝到后果”,但他的行为却并没有违反第一修订案,因为那些公民的抗议和言论自由并没有因为他的行为而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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