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5年开始,辽宁多个城市像幽灵一样游荡的罪恶阴影在8年多的时间里有45人被他杀害。

这个杀人如麻的凶手,却有一个特殊的癖好——杀完人后,他不但没有着急逃走,还喜欢留在现场围观破案。

题图来源:scimao

真实案件丨第44辑

被父母“遗弃”后,他走上了杀人如麻的道路

(文 / 潘小雅、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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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的某个秋天深夜,大约一点多的样子,一辆警车在路上巡逻,偶然遇到一名独行的男子。警察拦下男子盘查,问他干什么去,男子说,去批发市场卸菜。因为男子的穿着打扮,的确像是一名打工者,搜身后,也没发现可疑的物品,警察便放走了这名男子。

然而,没有人想到,这名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男子,在被警察盘查之前,刚刚犯下了一起命案。他翻入附近的一座民房,在二楼的一个房间杀害一名女子,甚至还侵犯了尸体。

而这名男子,正是从1995年1月22日到2003年7月14日,杀害45人的悍匪——王强。

王强(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扭曲的童年,浪荡的人生

王强,1975年出生在辽宁省开原县的一个村庄中。由于父亲沉迷于赌博,且酗酒,王强母子三人常常成为父亲赌输钱后或酒后的出气筒。赌博导致的经济拮据和家暴带来的伤害,令王强的母亲提出离婚要求。经过法院审判,六岁的弟弟跟了母亲,而八岁的王强则判给了父亲。

王强的父亲并没能在离婚后改过自新,反而在一次赌博时,与人发生争执并将人打成重伤,因此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从此,王强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但是,爷爷奶奶并没有很好地教育王强,而是动不动就打他骂他。

忍受不了这种生活的王强,离开爷爷奶奶投奔母亲,却发现母亲已经改嫁。他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于是开始了在外流浪的生活。那个时候,王强只有十三四岁。

有一天,想找个地方睡觉的王强,不小心爬进了开往沈阳的火车。因为人生地不熟,他只能在火车站栖身。他个子矮小,又是新来的,因此常常被当地其他小混混欺负。最严重的一次,王强被人打得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浑身是血,自己咬着牙硬撑着走回了火车站。

没过多久,王强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人——王森林。他对王强说:“这么要饭能要多少,跟我学点‘手艺’吧!”所谓“手艺”,其实就是掏包。为了过上不愁吃喝的日子,王强答应了。他跟着“师傅”王森林学了两年,最多的一次偷了四千元。1991年6月,正在掏包的王强被警察抓了个现行,被判劳教两年。

流浪的生活、被欺负、偷东西,这些事情都深深影响了王强,他后来残忍、冷漠、恶毒的犯罪手法,跟他的这些经历不无关系。

不思悔改,犯罪升级

结束劳教生活的王强,没有去找自己的“师傅”,也没有悔改。他觉得掏包太累,不如抢劫来钱快。于是他找到了以前一起掏包的同伙,准备了一把小刀,四处寻找合适的抢劫目标。

有一天晚上,在太原街的一个胡同,王强一伙人看见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们觉得最佳的时机和目标已经出现,遂将人打倒在地并抢走了两万元的现金。两万元,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让王强等人尝到了甜头,令他们在这条犯罪的路上愈走越远。

但是,王强并不相信这些同伙,他很快脱离了这些人,并开始培养属于自己的手下。这些手下,来自于王强的老家,家庭贫困且年纪不大,方便王强控制。晚上,他们经常在沈阳等地的公园内转悠,看到谈恋爱的青年男女就假装警察进行敲诈。这样得手了几次后,王强好像并不满足,于是把犯罪方式改为了抢劫情侣。

他们一开始抢劫的时候,最多也就是将人打伤,但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加,他们的气焰越来越嚣张。1994年夏,某天晚上10点左右,王强等人转悠到南湖公园附近,见湖边有一对情侣,就去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王强掏刀刺向情侣二人并将他们打入湖中。尝到血腥味的王强就像是打开牢笼的野兽,他丧失了最后的人性!不久后,王强一伙人又在青年公园以同样的手法作案。这一次,王强还侵犯了情侣中的那个女孩。

王强是一个戒心很重的人,连自己带出来的手下也不信任。然而,再怎么提防,他还是被自己的手下给检举了。在警察面前,王强只交代了自己冒充警察敲诈情侣的事情。由于其他罪行缺乏证据,这一次王强只被判劳教三年。

无人可信,不如单干

这次被手下检举而接受劳教的经历,让王强认为,想要干大事就要自己单干!

1998年12月4日,王强提前半年被释放。当晚,他直奔沈阳南运河的河边,用木棒打倒一个在河边散步的女青年,并实施侵犯。没过几天,王强又以同样的手法在沈阳西塔地区作案。据后来王强回忆,从劳教所出来的第一年,自己单独作案就有二十多起,杀害十几人,不知死活的也有十几人,还侵犯了七八个女性。

2000年5月的一天清晨,沈阳市沈河区发现了两具青年男女的尸体。两名死者均为外来务工人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都是左胸部中刀,被刺破心脏而死,而女死者还有受到侵犯的迹象。此后,在沈阳市南北运河附近,频频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歹徒作案手段之残忍,手法之毒辣,令警方异常震惊,也使得市民人心惶惶。

至此,这些案件的受害人还仅仅是在运河边或公园内等开放的公共场所遇害。但是,2000年7月的一起案件,让人们知道,躲在家里,也不一定能躲得过恶魔。

入室作案,和警察“捉迷藏”

那天晚上,为了弄点钱的王强,用刀子将开原市城郊乡许台村一家养鸡户的窗纱划开。钻进屋子后,王强用洋镐尖将屋内的夫妻二人和他们的女儿相继敲死。在屋里翻不到值钱财物后,王强把女孩的尸体拖到院子里进行侵犯。事后,他不但没有离开开原市,反而大胆地到案发现场看热闹。

当地警方从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洋镐上提取了案犯的指纹,并在全市进行指纹对比,以期缉拿凶手。

这些频繁发生的恶性案件,也引起了当地警方和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侦查。经过办案人员的侦查和技术串联,发现这一系列的恶性案件属一人所为,凶手可能为一个个子矮小、有着北方口音、眉间有川字皱纹并且经济状况较差的男子,初步怀疑是流窜人员或外地来沈阳打工的人员,可能骑着一辆自行车活动,凶器是一把10厘米以上的单刃刀具。

为了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并争取在案发前能抓捕到可疑人员,沈阳警方还在容易发生凶案的地点展开了大规模、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布控。大量的便衣警察在运河和公园等地区进行化装侦查,但案件始终没有突破性的进展。

这段时间里,王强也多次遇到警察,但都被他巧妙避开了,就像玩“捉迷藏”一样,你在这边,我就去那边。或者,就像文章开篇提到的那样,即使警察对他搜了身,也做了询问,却没有证据指向这个站在警察面前、长相普通的男人,就是警方苦苦追查的连环案凶手。

同伴检举,终致落网

旧案未破,新案频发,凶手却还逍遥法外。苦于物证线索稀缺,警方焦头烂额,案件进入了瓶颈期,只能扩大人证的搜索范围。在反复动员之后,某看守所的一名在押人员赵某,终于主动吐露出了一个人的名字——王强。

赵某是因为抢劫摩托车而被抓进看守所的。据他说,王强的个子不高但心狠手辣,每次外出行凶都会骑一辆自行车并携带刀具,更曾多次在公园抢劫。有一次自己还被王强约去大二环一带抢劫,但因时机不成熟没有得手。后来,王强又给他讲了一通抢劫的经验,并告诉他,在下雨天可以到公园的凉亭里去抢劫,容易得手。

研究了赵某所提供的情况后,办案人员一致认为这个王强的各种特征与“串联54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至此,这个警方多年来苦苦寻找的凶犯终于浮出水面。

从2003年7月3日开始,负责执行抓捕任务的侦查员多次来到开原市进行摸排、走访,并制定更为周密的抓捕方案。7月14日,侦查员第四次赶赴开原市。当日下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在王强母亲家所在的村子东头,将毫无防备的王强抓获。

至此,历时8年6个月的辽宁省“第3号公案”、沈阳市“串联54号”系列案告一段落。从王强1995年1月22日第一次杀人,到2003年7月14日落网,公开的资料显示,他共杀害45人,强奸10 人。

经审讯,王强陆续交代了自1992年以来,自己杀人、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心狠手辣的王强,对自己做过的案子,都能准确说出时间与地点。在与辩护律师的交谈中,他说过:“杀完人,干完活下班了。回家该吃的吃,该睡的睡。”

王强被捕(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尾声

2005年3月23日,王强案宣判。

和几位村民一起来到法庭的王强姑姑,趴在门缝上一边抹着眼泪一边不停地向法庭里看。她和村民们都不相信王强会是个杀人魔,在他们的眼里,王强一直是个特别老实的孩子,对老人和孩子都很好。

王强的亲属趴在法庭门外关注着庭审(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当王强被带下法庭时,看见村里人还笑着冲他们摆手打招呼。但是,他最想见到的母亲、妻儿,却都没有出现。村民说,王强的母亲其实也要来看儿子,并且已经到沈阳了,后来觉得没脸见被害人家属,所以没有到庭。

其实,他本来想,在见到他们的时候,要好好看看他的母亲和妻儿。他想告诉母亲保重身体,让继父好好地照顾母亲,也想告诉妻子改嫁的时候一定要找个好人家。只可惜,人性的复苏来得太迟了,代价也太过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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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王强(沈阳连环杀人案)

2、百度文库:沈阳特大杀人案件王强

3、新浪博客:超级杀手王强

4、警察网《王强系列杀人抢劫案解析》

本期编辑团

主稿:潘小雅、望月;题图:Tris;校对:以宁;排版:夏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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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秦明系头条号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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