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16336032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叶梦婷通讯员王勇

数据图

住在豪宅里,但本性难移,又把小偷的手伸到隔壁邻居身上。

食用盐、味精、调和油、洗洁精、水果刀、窗帘布,柴米油盐统统不放过。近日,涉嫌盗窃罪的楼某某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楼某某住在东阳市一高档小区,2017年12月23日晚上6点左右,她出门倒垃圾,发现隔壁邻居老张家的门没关好,喊了几声,无人应答,就拉开防盗门走了进去。

确认房内空无一人,楼某某不禁手痒痒。她想起前几日听老张说要搬家,索性把能拿的东西都拿回家里藏起来。

楼某某偷了什么呢?

楼某某从老张家盗走了一瓶价值12元的传化洗洁精,一把张小泉菜刀、两把水果刀(三把刀具总价值7元),一双价值50元的黑色杂牌加绒皮鞋,两块价值20元的窗帘布,一桶价值48元的福临门葵花籽原香食用调和油,一只价值30元的爱仕达电饭煲,两包价值5元的食用盐和一包太太乐鸡精(因使用过无法估价)。

随后,又将老张放在门外墙边的一把价值80元的铝合金梯子盗走了。

两天后的晚上,12月25日晚,老张在楼某某家里找到被盗物品,后报警。

经鉴定,楼某某的盗窃数额为252元。数额虽小,但据办案检察官分析,楼某某仍然可能被判实刑。

因为,她有盗窃前科。

原来,早在2015年楼某某就有过盗窃行为。当年5月31日上午,她到东阳市另一小区住户家盗窃得价值430元的硬壳中华香烟1条、价值20元的拎包一只、价值15元的斜挎包一只、价值20元的白色酷比手机1只、价值15元的洁面乳1瓶、价值8元的洁面乳1瓶。当年7月6日,楼某某被判拘投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