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下班后照常出来骑一会儿车,由于刚吃完晚饭,所以速度不快,9月下旬北京的夜晚,这样慢悠悠地骑自行车,十分惬意。

正当我自嗨于穿梭在灯火通明的快感之时,一辆公路车从我身边飞速超越。

不错,这速度可以,应该是个老司机。

但紧接着,我的双眼却被“致盲”了数秒——这位骑友的尾灯实在是太“炫”了——白、蓝两种颜色的强光闪烁频繁,一时间让我感到数米之内“寸草不生”,满眼只有这突如其来的高亮闪光。

此时,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突然出现在离我不到3米的正前方——前车尾灯的强光,完全干扰了我的视线,让我无法看清前面的障碍物。

躲是来不及了,只有直接压过去。好在我骑的是山地车,并且速度不快,压过石头后没有摔倒,但心里却被这个意外搞得十分紧张,之前的惬意也瞬间荡然无存。

而那位骑友则带着他那照亮夜空“光芒”扬长而去,丝毫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拜托,这是大街上,不是三里屯的夜店!

大家都在夜间出行时被对面开来的远光灯伤害过,心里的感受不用我多说,开车的朋友们更加深知其中的危险性——面对强光时,周围较暗的环境会成为视觉盲区,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对于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很难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而那名车友的爆闪尾灯,不仅让后车处于视觉盲区的危险中,更是在一路上为自己制造着没有必要的危险——汽车、摩托车驾驶员会因为强光爆闪尾灯所产生的视觉障碍,无法判断那名骑自行车者的准确位置,从而可能发生追尾事故。

骑自行车时,被机动车追尾,后果可不是闹着玩的!

夜骑时,我们确实需要尾灯来标明自己的位置,给予后车提示,但是,请注意,尾灯的颜色只能是红色!而且,在光线环境较好、车流量较大的城市环境中,请不要开启其闪烁功能(专业尾灯的闪烁功能,主要应用于光照低、车流量小的偏僻路段,给后方来车更加明显的提示)。红色灯光作为警示用光线十分鲜艳,对人眼的刺激性也很小,所以,所有的机动车尾灯,都规定使用红色灯光。

那些飞速“炸街”,毫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无牌照摩托车大家都会恨之入骨,其实,自行车滥用爆闪尾灯,同样是一种不文明的“炸街”表现。作为一名高素质的自行车骑士,请一定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正确使用尾灯哦~

注:配图与本文故事中人物无关,无需对号入座。

本文编辑:贝司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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