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周女士买了二手车后发现显示里程数与实际不符,经起诉二手车商,法院判决被告“退一赔三”,周女士退车、拿回9.9万多元,另获赔29.8万多元。

澎湃新闻(www.)7月24日从杭州拱墅区法院获悉,2017年6月11日,周女士花9.9万多元在杭州源申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一辆“雪佛兰迈锐宝”二手车,显示里程数为5.2万公里。6月20日,她发现驾驶室车门旁贴有一份保养记录,显示至2016年11月15日,该车行驶里程为7.6万多公里,认为源申公司故意改变里程数,误导自己以9.9万多元购买,构成欺诈,并于当年9月起诉,要求源申公司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一赔三”。

在审理中,被告认为周女士对实际里程数是知道、认可的,因为《车辆转让协议书》中有一条约定:“车辆提取后,车况、路码表(公里数)以实际行驶公里数为准……车辆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此车为二手车,车况乙方已确认并认可”,原告是因为购车后觉得费油,想要补偿或退车,所以找了借口。

法院审理认为,二手车的行驶里程是影响消费者选择的重要信息,二手车商作为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行驶里程的真实信息,而本案中被告未对该车实际行驶里程进行过核查、检测,也没有证据表明周女士买车时已知道实际行驶里程。由此认定被告构成欺诈,判决“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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