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曾经很牛气地不召回的跨国品牌,现在也都不情不愿地进行召回了。不要说绕过中国了,前不久宝马关于发动机凸轮轴螺栓断裂的召回,还是先在中国发出召回通告,而后在美国也发出召回通告的。嗯,至少在这一次,中国车主觉得自己长脸了。

其实,还有一层原因,就是宝马在中国的保有量大,是世界第一大市场。所以,出问题的概率相应增大,在中国首先召回倒是正常的,不正常的倒是那些外国召回,中国不召回的。

单说召回这一层上,肯定比之前进步多了。

但是,能不能更进一步,或者说跟欧美相比,还应该有哪些差距?

还是先看看召回条例吧。

第十一条  经营者获知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使用缺陷汽车产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

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和向生产者通报所获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

停止销售、租赁、使用缺陷汽车产品。现在的厂商,发出召回通告时,一定有个召回范围和有关批次。但是这些范围、批次由谁认定?有相关的第三方吗?还是企业自查,上报质检总局?上报之后有公开吗?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车,并不在召回范围内,但是,却实实在在发生了那些缺陷导致的问题。比如这次宝马召回,不少车主不在厂商公布的召回范围内,但是这些车却是断过螺栓的。不知道宝马如何解释?又将如何处理?

实际上,这样做事的不止是宝马一家。几乎所有的厂商都是如此,而且,越是严重的、召回了也不见得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越是如此。

其实,召回的标准流程,在欧美还是有的,业内都是依据8D REPORT格式而来。百度百科上有这样的解释:8 Discplines of Problem Solving ,解决问题的8个步骤 。8D 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工具,通常是客户所抱怨的问题要求公司分析,并提出永久解决及改善的方法,比改善行动报告 (Corrective Action Report) 更加地严谨 。8D方法,又称团队导向问题解决方法,是福特公司处理问题的一种方法,它提供了一套符合逻辑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对于统计制程管制与实际的质量提升架起了一座桥梁。它包括8 个步骤:小组成立、问题说明、实施并验证临时措施、确定并验证根本原因、选择并验证永久纠正措施、实施永久纠正措施、预防再发生、小组祝贺。每一个步骤都有严格的要点规定以及措施,并对上一步监督对下一步负责的具体条款。比如第三步中有一条:保证在永久纠正措施实施前,将问题与内外部顾客隔离。

很清楚,这些跨国公司,对于召回的标准流程其实是非常清楚的,而且这8D方法,正是起源于福特公司。可是,福特公司对于翼虎的断羊角以及蒙迪欧断轴事件在中国的处理,实在乏善可陈,至于宝马奔驰和大众,也都大同小异。这些公司太熟悉这8D方法之外,对中国也是太熟悉了,熟悉得到了把中国法律和中国消费者随意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水平。别的不说,我们谁能看到这些召回报告备案里,关于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临时措施、永久措施、预防再发生的有关说明?如果没有,什么时候可以补上这该有的流程?德国人不是以注重流程的方脑袋著称吗?此时的方脑袋精神体现在哪里?如果有这些流程,是不是该对媒体公开,对车主和社会公开?

实在不好意思,许多车主对于自己的车是否该召回,是否在召回范围内,是否召回了就不会再出现同样的问题一无所知。有些厂商和4S甚至都没能通知到位。

我国汽车召回条例里第十一条倒是有这些规定,但是,却并没有对不实施这些措施该有的惩罚条款。等于没有,谁不知道,犯罪成本太低,往往使得商家铤而走险,甚至不能算险,因为没有法律成本,没有金钱成本。

第二十四条 生产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一)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
  (二)隐瞒缺陷情况;

(三)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次召回是强制召回。也就是说,没有一家得到这条款的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至于吊销生产许可,说说玩的吧。

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能认真实施就不错了。出了质量问题,照样生产和销售,消费者又不是行业专家更不是质量专家,如何能够辩别清楚。不少厂商照样向消费者推销自己的问题产品,严格说,至少属于消费欺诈,往大里说,是该受到这第二十四条的惩罚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些车主维权的办法就是打着横幅去4S店,向潜在消费者说明问题,往往还受到阻挠和恐吓,至于起了冲突惊动公安派出机构者也屡有发生。

说到底,在中国违法成本很低,所以,各厂商明目张胆地不召回、假召回、不完全召回、召回也不解决根本问题,已呈常态化。那么这些厂商看起来是沾了许多大的便宜的,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些行为无异于自杀,是鼠目寸光的短视行为。比如说,许多德系车主现在已经不再迷信德系,而是重新回头开起日系车。为什么日系车性能比较稳定?因为日系相对德美系是后来者,后来者要想占领市场,只能质量更好,价格更合理。再向更远处看看,韩系和自主品牌就有了未来:只能以更好的技术更好的质量更好的服务和价格赢得消费者和市场。

倒也是好事。只是,对于这些不肯老实召回、不肯为消费者负责的跨国企业来说,的确不是好事了。

在强势的厂商面前,无论你是开宝马的还是开奔驰的,还是坐奥迪的,你我都是弱者。在法规并不健全的今天,维权,需要你自己为自己争取。你为自己争取的同时,其实也促进了法规的完善,促成了厂商的及时召回。比如这一次的宝马维权里的上海车主庄良,比如福特翼虎断羊角维权里那个一举成名的凌云女士。理是越辩越明的,你的合理诉求,只能由你自己去争取达成。毕竟有些法律条款在那里摆着,民不告,官不究,你要告,官才究。我们一边希望法规更严更细,一边还是要鼓励消费者自己拿起法律武器去争取自己的权益,毕竟法律也是要经过一些实际案例才能得到充分的完善。而且,就算没有相关条款,也是可以比照相关条款进行的。天理大道就在那儿,你不去争取,没人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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