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晨报》报道,目前征战中乙联赛的沈阳东进俱乐部近日被队中的张梓健、黄涛、张严杜柯等三名球员起诉,原因是俱乐部未给球员缴纳法律所规定应缴的各项保险以及解约赔偿金。

张梓健称,自2015年3月起在球队效力期间,俱乐部从没给他缴纳法律所规定应缴的各项保险。2015年11月,他曾因要求俱乐部补缴2015年3月至11月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及支付2015年3月至11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争议向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他的仲裁申请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为由不予受理。于是,他将俱乐部起诉到法院。

不过,该案一审被法院驳回,原因是球员和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须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未经该仲裁程序而诉到法院,违背了诚信原则。

球员不服后提出上诉,二审结果认为俱乐部为企业法人,符合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而且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排除职业运动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球员们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与俱乐部发生争议,属于劳动纠纷。球员作为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二审判罚,此前的一审裁定已经被撤销,并指令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编辑: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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