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违约金 一般怎么订

2023-04-10 15:30 31次浏览 运动

2018年2月12日下午,中国足协官方发布了“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规定中对引援调节费的收取规则进行了完善,同时也针对逃避缴纳调节费的行为发布了处罚措施。

首先我们来看足协发布新规的6条主要内容

1.在转会过程中,采取支付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方式,球员与原俱乐部解除合同,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国内新俱乐部的,以所约定违约金的费用为标准计算引援调节费用。

2.新俱乐部与其所引进球员的原所属俱乐部签订球员“租借变转会”等形式的合同,租借该球员后,正式办理转会手续的,以合同中约定的租借费、转会总额计算引援调节费用。

3.中国足协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俱乐部提交的材料已经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调查。中国足协对俱乐部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后,将为球员办理联赛报名手续。经核实,未按相关规定缴纳引援调节费用所涉及的球员,将暂缓办理联赛报名手续。

4.中国足协将分别于2018年3月1日至7月13日、7月14日至9月30日在足协官网,对2018年冬季、夏季注册转会期内完成转会手续的球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实名制举报俱乐部在转入球员过程中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事实和行为。接到举报后,经中国足协核实,涉及的俱乐部将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并补缴引援调节费。同时,中国足协将暂停该球员的参赛资格,直至俱乐部补缴完成。

5.对于俱乐部在转入球员的过程中,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事实和行为,中国足协对该俱乐部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

6.本规定自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起施行。对于在2017年夏季转会期内俱乐部办理球员转会和租借过程中,存在本规定之情形,按照本规定处理。

前两条规定的解读

前两条规定,可以视作足协对于此前收取转会调节费规定的补充。

在此前足协发布“引援调节费”政策之后,有消息称有俱乐部采取了支付球员违约金,让球员以自由身加盟球队、以及先租后买等方式来避免缴纳调节费。而此规定发布后,这一方案显然行不通了。

以莫德斯特加盟权健的转会为例,有报道称科隆将先收取600万欧元的租借费,此后借助2900万欧元的买断条款得到此前传言中约3500万欧元的转会费。那么按照新规,这笔转会将会以“600万欧元+2900万欧元”的总额来计算调节费,权健应该如数上交。

后四条规定的解读

后四条政策则规定了逃避调节费的惩罚措施,其中最后一条“扣除联赛积分”的惩罚方式最引人关注。如果俱乐部没有按照要求缴纳转会调节费,足协将以转会费的数额来决定扣除积分的多少(转会费按人民币计算)。

4500万(国外球员)和2000万(国内球员)以下:扣除2018赛季中超联赛积分1分;

4500万-9000万(国外球员)和2000万-4000万(国内球员)之间:扣除2018赛季中超联赛积分3分;

9000万-1.8亿(国外球员)和4000万-8000万(国内球员)之间:扣除2018赛季中超联赛积分6分;

1.8亿-3.6亿(国外球员)和8000万-1.6亿(国内球员)之间:扣除2018赛季中超联赛积分10分;

3.6亿以上(国外球员)和1.6亿以上(国内球员):扣除2018赛季中超联赛积分15分;

而新政策的最后一条则表示,不只是今年的冬季转会窗将按照上述规定实施,2017年的夏季转会窗也要按此实施,那么此前钻过空子的俱乐部就要小心了。

可以说,足协发布的这一新规,就是对那些在引援中钻过政策空子的俱乐部说不!虽然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这次16支中超俱乐部可要绞尽脑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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