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是凯尔特人的瑞士军刀."凯尔特人主教练史蒂文斯这样夸耀自己的爱长。

1米93、臂展2米03,以及浑身的魔鬼肌肉,斯玛特给人的印象是凶悍,残暴,无所畏惧。本赛季在凯尔特人,斯玛特身上那种强悍无所畏惧的特质和凯尔特人珠联璧合,正如主教练史蒂文斯所说的那样,斯玛特像是一把功能齐全,即插即用的瑞士军刀一样和凯尔特人的阵容完美搭档。

本赛季斯玛特成为凯尔特人外线的防守盾牌,作为一个替补,他是凯尔特人替补阵容中最好的持球者;防守端和持球段彻底解放了小托马斯,释放了小托马斯的进攻火力,成为托马斯不可或缺的后场搭档。

斯玛特是这样评价自己在绿军的作用的:“我从小到大的外号就是猎狗,因为你想要获得猎物,就不能好看,我不是那种好看的家伙,想要获得猎物,猎狗必须把鼻子凑在地上,去寻找蛛丝马迹,这就是我,我愿意为自己的队友牺牲自己的身体。”

成为在球场上一头凶悍的斗狗,斯玛特一路走来不容易。斯玛特的父母在斯玛特10岁的时候就离异。斯玛特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斯玛特跟随母亲生活。斯玛特的第一个篮球启蒙教练是自己的哥哥托德,托德是一个天赋异禀的球员,但是在托德14岁的时候,就已经被查出患有癌症,没有办法继续篮球生涯。哥哥在和病魔斗争了18年之后,托德33岁的时候不幸去世=。

斯玛特却继续了哥哥的篮球梦想。斯玛特哥哥托德身披三号球衣,所以斯玛特和其它兄弟打球都会身披三号球衣,斯玛特相用自己在球场上的成就来延续哥哥的篮球梦。

斯玛特从小生活的街区,如同暴力街区一样,在那里他必须比人更强才能生存。如果没有篮球,斯玛特会成为加入黑帮的小混混。但是正是由于有了体育,斯玛特有机会把自己浑身使用不完的荷尔蒙挥洒在球场之上。

从小斯玛特喜欢打橄榄球和篮球,最后选择了篮球作为自己的职业,虽然没能打成职业橄榄球,但是斯玛特依然会在篮球场上留下在橄榄球场上打球的烙印,崇尚使用身体对抗,但是也保持着聪明的球场判断,把身体的优势和高超的球商使用到极致。

斯玛特不惧怕身体对抗,但是又不沉迷于身体对抗,他那孔武有力的身体中,却有着一个沾衣十八跌的轻巧功夫,能够在不断的身体对抗和制造进攻犯规中自由切换。2米03的臂展,配合如同蛮横的小犀牛一样横冲直撞的身体,让他成为防守端一个不容忽视的斗牛犬。

2012年,马库斯·斯马特进入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成为家庭之中第一个进入大学的成员。在大学,斯玛特选择了33号,因为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的3号球衣退役了;在大学打了两年,斯玛特因为自己的身体条件和球商成为了选秀舞台上的香馍馍。2014年,凯尔特人用6号签选中了这个身体强壮的后卫。

在凯尔特人退役球衣更多,丹尼斯-约翰逊的3号球衣和伯德的33号球衣都退役。斯玛特穿上了36号球衣,33+3同样来纪念自己的大学生涯和自己最挚爱的哥哥。

经过三个赛季NBA的磨砺,这个重剑无锋,打球扎实的后卫终于迎来了自己职业生涯的稳步进步。在本赛季的季后赛,斯玛特场均能够拿到8.8分、4.9个篮板、4.8个助攻,1.5个抢断、1个盖帽,斯玛特在季后赛的三分球命中率更是达到了41.3%,三分球本来一直是斯玛特的弱项,但是在季后赛,斯玛特却在外线找到了手感,成为凯尔特人能够一直打到东部决赛的奇兵。

经历过生活最残酷的考验,斯玛特从小就懂得了强者生存,他在球场上是一个暴脾气,他总是激情四射;读中学的时候,他参与持枪斗殴被禁赛;读大学的时候,他殴打对手的球迷被禁赛;在进入NBA之后,他依然暴脾气没有改变,他总是在场上试图激怒对手,和对手在场上玩摔跤肉搏,这是他这些年他在街头上学会的生存法则。正如斯玛特从小到大的外号一样斗狗,斯玛特用自己的铁血打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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