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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深圳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布房源广告的通知》 (《通知》)。

据《通知》,11月19日,深圳市新的二手房交易网络系统正式上线,引入单边代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房地产中介方要回归服务的本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政府部门规范委托的前提下,自觉规范住宅广告发布行为。

根据需要,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委托人在线签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后,必须获得有效的住房信息代码,才能对外公开相应的住房信息。

此外,根据《民法典》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委托。通过主管部门新的二手房交易系统,在线网签《深圳市二手房委卖合同》,系统自动生成代码。考虑到新旧系统的过渡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现有系统生成代码并签订纸质委托合同被视为有效的住房代码。在上述情况下,外部源代码被认为无效。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37条,“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附有相应的信息编码”,没有有效的房源信息编码,不得对外公开房源信息广告。

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介绍,各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梳理和探讨房源委托关系,对不符合标准的房源自愿自愿进行改造。

在此之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于11月19日公布了《关于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上线的通知》,其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引入单边代理模式。

过去二手房交易规则是中介方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进行双方委托,进行中介中介交易,即一手委托两家,左手握右手。新的交易系统在国内首次引用了“单边代理”模式。也就是说,买卖双方通过独立委托与受托中介机构形成单边委托关系,中介方形成“各自的主人”,只对自己的委托人负责,委托人在实际交易中努力实现合法利益最大化。在这种环境下,买卖双方代理人的维权界限明显,卖方代理人只考虑如何快速、抵押、安全地销售委托人的房子,买方代理人只考虑如何以高效的方式使委托人符合性价比高的房源,同时要对推荐的房屋质量负责。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介代理人只对各自委托人负责的机制得到保障。

(原标题《深圳:房产中介无有效房源信息编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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