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后只拿到了一把车钥匙,多次沟通后被告知丢失了另一把钥匙,河北男子起诉4S店,将3倍购车收费案件修改为4月22日14点。(威廉莎士比亚,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汽车名言)车主赵老师对视频报记者说,这是典型的作弊行为。对于车辆的异常缺陷,销售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错误的认识导致了购买汽车的决定,4S店形成了骗局。”销售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赵老师购买的车辆确实少了一把钥匙,事情已经通过司法程序移交给了法律。(威廉莎士比亚,模板,车辆名言)。

兆老师的车只拿到了一把钥匙

以26.7万韩元购买的奥迪A4L

买车的时候,请给我一把钥匙

赵老师于2020年3月从市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奥迪A4L汽车,新车价格为26.7万韩元。赵老师说,《整车装备表》上显示新车里有两把车钥匙,但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车辆交付时只递了一把车钥匙,用贷款买了车,其他车钥匙因为外道,石家庄4S店办完内部手续后才能送到。(威廉莎士比亚,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车、车、车、车、车)赵老师在自交后的一个月里,催促微信销售顾问另一把钥匙什么时候能到达,没有做出正确的回答。

“一个月后去销售公司问,销售顾问告诉我钥匙丢了,不能送来,他们已经从制造商那里下了订单,重新订购了钥匙,这把钥匙到了就给了我。为了避免车辆及车内物品被盗的危险,我请销售公司启动其他钥匙的遥控功能。在操作过程中,我又发现送我的这把车钥匙的机械钥匙居然打不到车门。(阿尔伯特爱因斯坦,《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汽车名言)赵老师说,本案开庭前几天从手套盒里拿了东西,用机器钥匙测试手套盒锁是一致的。他认为车锁与手套盒锁不一致,至少换了一把锁。(威廉莎士比亚,美国作家)。

赵老师考虑到车辆使用了一段时间,有划痕,可能比车辆交付时稍微贬值,所以选择了修理而不是更换。(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车辆名言)(Northern Exposure)他要求销售公司更换电车锁。新车配送时要达到装有两个标准遥控器的车钥匙的正常状态。也就是说,更换后,只有自己手里有两个遥控器的车钥匙才能与车辆和车上所有的锁相匹配。排除其他遥控器和机器钥匙可以启动或打开门的现象。(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协商毫无成果地诉诸法律

销售方同意更换电车锁

赵老师在2020年6月双方协商无果后,向法庭起诉了销售公司。赵老师认为,销售公司作为汽车经营者,没有告知“标志车辆只有一个车钥匙,交付的车钥匙所附的机器钥匙不能开门”等情况,提供的商品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下的欺诈行为,请求法院依法判处销售公司。(威廉莎士比亚,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商品名言)赵先生提起诉讼后,销售公司职员找到他进行仲裁,同意更换电车锁,但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

4月22日晚14时,该案在市复兴区人民法院举行审理,审判中销售公司同意更换电车锁的请求,但认为更换电车锁不会造成贬值损失,不得支付贬值损失。赵老师说,销售公司也承认了一把钥匙和送来的钥匙中,用机器钥匙不能打开车门的瑕疵,但认为销售时不知道钥匙丢失的情况,车主在收到车辆时只知道一把钥匙没有表示拒绝。而且,几乎没有出现送那把钥匙机器钥匙不能打开驾驶门的现象,承认有危险。如果手套锁和车锁不一致,销售公司主张:“手套的功能只是储存,所以可以打开任何钥匙。”

赵老师认为更换电车锁必然会导致贬值,被告因为车辆有瑕疵而更换,要求法院适当数额,停止鉴定申请。销售公司收到车辆时只知道一把车钥匙。车主付了车费、保险等费用后,在交钥匙、能离开车辆之前,发现只有一把钥匙,另一把在石家庄4S店。然后再到。(阿尔伯特爱因斯坦,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他认为,为了能够做出选择,必须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通知他。

车主认为销售公司是由欺诈构成的

销售公司对此不承认

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对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意见,销售公司在不告知虚假情况的情况下,认为与赵老师沟通钥匙的问题不是欺诈行为。赵老师说:“自从买车以来,我的车辆和车内物品随时都可能被盗。”我提供的证据10实际上是有人捡到车钥匙后花了很多时间寻找目标车辆,存在盗窃行为,被告也在党政承认这种危险的存在。因此,被告提供的车辆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被告在销售前必须如实公开车辆缺陷,但没有履行其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

赵老师在网上查询到了类似的事例。华商报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大连中院(2019)辽02民末10000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消费者购买的奥迪Q7轿车也是高档消费品,标准钥匙是否齐全,将对消费者在车辆质量、车辆安全等各方面的考虑和判断产生重大影响。销售方在销售车辆时,没有向消费者如实公开与事件相关的车辆只有一把标准车钥匙的事实。

甚至在消费者已经办理完车辆登记,要求交付另一把车钥匙时,告知消费者系生产厂家漏发一把车钥匙,而在一审的过程中又称另一把车钥匙已找不到。综合以上情节,销售“隐瞒真实情况”意图明显,应认定为存在欺诈行为。大连中院认定该销售方存在欺诈的情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赔偿购车方三倍购车款191万余元。

赵先生认为,根据法律及最高院17号指导性案例、最高院2018年11期公报案例的规定,欺诈包含两方面,一个是积极的,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一个是消极的不作为,隐瞒真实情况,本案正是典型的不作为的欺诈,对于车辆的以上瑕疵,销售方未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导致消费者由于错误的认识做出了购车决定,构成欺诈,“销售公司征询双方的调解意见,我表示不同意调解,接下来就是等待判决。”

华商报记者 王利民 编辑 董琳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热线电话029-88880000)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华商连线】所有,今日头条已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