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上留言|范雨晨)
9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此前因西安女车主维权事件而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在“外包活动管理严重不足”,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6条,9月2日,北京市银保监局共受到了80万韩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公开信息或者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因发动机漏油等故障,一位女车主在购车的西安丽星奔驰4S店乘坐汽车引擎盖哭泣,呼吁维权,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另一方面,女车主声称,4S店在自己不知道的前提下,追加收取了15200韩元的“金融服务费”。
西安梅赛德斯-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保护权利。
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就此次事件和相关问题表示,奔驰4S店为消费者贷款,获得奔驰金融机构相应报酬后,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义向消费者收费,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奔驰确立行业表率,诚信经营。
大约两周后,5月23日,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公司、奔驰金融公司和奔驰经销商共同推出了《服务公约》,表示正在对经销商网络展开金融服务费的自查和核查工作。其中奔驰金融公司表示,已经要求经销商不能以奔驰金融公司的名义提供奔驰金融公司的金融服务为由收取手续费。
经相关部门协商后,奔驰承诺“绝对捆绑销售,强制消费”。
今年1-8月,奔驰(包括smart品牌)累计销售46.4万辆汽车,同比增长4.1%,力拓宝马和奥迪成为国内最畅销的豪华品牌。市长/市场监督总局表示,承诺奔驰时,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规定,要求捆绑销售、强制消费、涨价、售后服务质量差异等,反映了广大消费者强烈的痛苦。尽管奔驰已经承诺“绝对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但还是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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