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几千元的奥迪车钥匙在常州武进区的一个小作坊只需要几十块钱,网购批发价甚至更低。(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温斯顿、莎士比亚)。从2016年开始,武进凤凰的小仓库里不断流出仿制的奥迪、大众、丰田、保时捷等各种品牌的汽车钥匙,通过网络渠道销往全国各地。

武进公安分局经过近4个月的仔细调查,摧毁了以刘某为核心的2000多万元人民币的相关价值和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的侵权销售网络,数千名“商船”相关人员由归属警察依法处理。最近,刘某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武进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注册公司经营假汽车钥匙的“地下工厂”

2018年3月下旬,乌镇明皇区一个常州市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举报了涉嫌销售假、大众、奥迪等品牌的汽车钥匙的群众。3月30日下午,武进公安地会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众举报线索,对该公司的车间、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在300平方米的大车间里,几个工人熟练地捡起了堆在工作台上的成品钥匙头,20台模具整齐地排列在车间一侧,附近的仓库里堆着几百把,麻袋里的钥匙还在半成品、钥匙壳、钥匙头、商标分开,但包装在一起,大部分包装袋里都有各种名车钥匙的商标。

当天,现场依法没收了涉嫌伪造注册商标的汽车钥匙和相关零部件,成立了由分局督察、治安、管辖派出所相关政间警察组成的专门小组,全力调查。第二天下午,公司法人刘某和负责生产、销售的两名主要职员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过审查,公司法人刘某对自己非法制造的伪造、注册商标、汽车钥匙制造、销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调查显示,刘某从2014年开始,在没有得到奥迪、大众、丰田、保时捷等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模具生产和销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汽车钥匙和配件,以及从别人那里购买和销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的汽车钥匙和配件。

为了便于大量的工作量销售各互联网平台,刘某注册了电子商务公司,于2017年7月底获得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是“用电子商务销售汽车用品、五金配件、汽车配件”,但公司不仅销售没有招牌的汽车钥匙,还偷偷组织和销售各种未经授权的中标车钥匙。

从“两个商人”到“仿汽车钥匙专家”

作为常州的锁匠界著名的“师傅”,刘某20多年前以精湛的手艺在街上陈列的小木箱摊上,在市中心拥有了自己的锁匠店。2014年,刘某在一次偶然的进货过程中,检测到假仿制品的汽车钥匙上有巨大的“机会”。动辄几千元的奥迪、奔驰等高档品牌的汽车钥匙,凭借“锁匠”的手艺,能够以几十元的成本复制出同样卖出去的钥匙。

刘某认为,有人因假冒商标被捕,因为仿冒品是大标志的东西,模仿小汽车钥匙价值不高,所以能“擦边球”并不违法。“用我们的专业术语来说,就像用面粉做饺子一样,不是什么大事!”刘某回忆了自己从事侵权违法行为的心情。

抱着侥幸心理,刘先尝试了“落后”汽车钥匙事业。也就是说,从上家买贴纸的汽车钥匙买来后,卖给下家同事赚差价。因为“反过来”来的钥匙质量不好,经常要求顾客退货,以前在自己眼里“大机会”变成了“小机会”,无数次退货提高了运营成本。

刘某认为,退货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于质量不过关的“钥匙头”。为了彻底扭转这种销售困境,从2016年开始,刘利用自己出色的“锁艺”干脆开了工厂,租赁了工厂和仓库。邀请工人在自己的生产线上大量生产质量更好的“钥匙头”,自制钥匙头与网购的钥匙壳一起销售,刘某发现自己“成功了”。据刘某估计,虽然是小汽车钥匙,但有网络销售平台,可以承接全国各地的业务,2017年仅销售额就达到了100多万韩元。

刘某销售的汽车钥匙都属于半成品。所谓半成品,即钥匙盒、钥匙头、商标还处于分离状态,但它们一起包装在包装袋里,其中不包括芯片。半成品汽车钥匙配件的实际价值只有十几块钱,一旦流入市场,就可以附着和解码二次组装3354批次芯片,编程后冒充“工厂”钥匙,售价少则几百,多则几千。

2016年工厂运营以来,刘销售的钥匙头都是该工厂生产的,钥匙壳和商标大部分是刘在线购买并与自己生产的钥匙头一起包装后销售的。有的顾客送模具,要求刘某生产定制的贴纸钥匙袋,刘某也欣然这样做了。刘解释说他们有。

一个QQ群和一个微信群,群里都是锁匠和做汽车钥匙的生意人,谁有需求在群里喊一声就行。而淘宝和阿里巴巴也是其销售的一个主要平台。

细致卓越侦办让“首案”成“铁案”

绝大多数汽车生产商的商标证上,核准使用的商品并没有‘汽车钥匙’或‘钥匙’,这是否就意味着汽车生产商无权在汽车钥匙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呢?此案是江苏省首例非法制造、销售拥有注册商标权的汽车钥匙案,侦办之初问题便接踵而来。

为了摸清这一情况,案件办理过程中,武进公安分局与武进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密切沟通,发现大部分汽车品牌的注册商标证上核准使用商品仅列明“汽车及其零配件”,没有明确列明“汽车钥匙”,而针对“汽车钥匙”是否属于“汽车及其零配件”这一案件关键点,法律、司法解释均未有明确规定。在咨询相关法律人士、知识产权注册代理的专业人士,并翻阅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最终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规定中推断,汽车购买、使用常识即销售、交付过程、使用习惯等来分析,汽车钥匙属于汽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商标注册证中核准使用的商品即“汽车零配件”中必然包含汽车钥匙这一物件,由此可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虽然只是仿造了一把小小的汽车钥匙,但从2014年到案发的整整4年多的时间里,刘某通过网络平台把钥匙销售到了全国各地,每条线索都涉及上万条数据:数万条淘宝、阿里巴巴、QQ、微信等网络平台的交易记录;数万条涵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5大银行的银行卡流水;数万条涵盖德邦、圆通、中通、顺风等快递公司的物流收发记录等。

为了依法查证查实案件情况,民警对收缴的6万余套涉案钥匙涉及30余种品牌按“品牌”进行了分类统计,并区分自产和网购的精确数量,对被侵权的20余家国内外的知名汽车厂家逐家进行沟通,逐家邮寄样品请厂商进行鉴定,确认涉案钥匙是否侵权。通过对上万条各类数据的整理、分析、统计,最终摸清了刘某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上千名“上下线”的真实身份和相关侵权事实。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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