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前媒体记者宪章通讯员曾法源)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方便,用有线充电、室内充电等非法方式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风险。最近,广州增城法院审理了因电动车充电引起的火灾纠纷案件。电动车主人从楼上的房子拉电线到一楼给电动车充电,结果发生火灾,波及到一楼邻居家,被告向法院提出索赔。

电动自行车自燃引起火灾,烧毁邻居住宅,遭到索赔。

2021年7月3日,黄某从楼上的房子里把电线拉到一楼,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火灾,波及到一楼刘某的住处阳台、厨房等地方,家里的部分装修和家具被晒黑。消防救援队的调查显示,事故火灾原因是电动自行车踏板下的锂离子电池热量点燃了周围的可燃物。

刘某认为黄某作为电动自行车拥有者应对此次事故负责,因此向法院起诉黄某,要求赔偿2.2万韩元的房屋修理费。

增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裁定,黄某向刘某赔偿了房屋维修费用共6000韩元。那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

不要在住宅区给电动自行车电缆充电

京利法官黄法涛指出,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的损害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黄某因为非法电缆充电而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电动自行车着火,造成了刘某家的损失。黄某作为直接侵权者,要赔偿对刘某的损失。

关于赔偿问题,刘某没有申请对案件相关费用的评估,因此法院根据双方的辩论陈述和案件相关住宅案件当时的使用情况,认为黄某应赔偿刘某住宅维修相关费用共6000韩元。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激增,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危险也随之发生。根据紧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大厅、疏散路、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法官警告说,为了减少安全风险,要加强日常自检,合理控制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在走廊,不要在住宅区充电和电缆充电等。

资料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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