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

看网上流传的监控录像,或者在案发现场。

交通事故瞬间发生的时候。

特别是横马路引起的交通事故

你会发现惊人的情况。

人去的地方好像都有车在跑……。

为什么会这样?嗯?嗯?

……。

得了吧!你先!……。

天啊!或者我先!……。)

想想上述情况是否遇到过——。

你和对方面对面。

为了避开对方,你是他,他是你,

但是两个人就像照镜子一样。

总是朝同一个方向移动。

最终,一方不会停止。

也就是说,两人的“n面姻缘”结束了……。

对对方好

不是飞驰而来的车

前方高能!

有人过马路!

事情是这样的。

三个示意图

横穿马路的时候,看起来很远。

但是经常,人们可以使用自己最快的速度。

(例如跑步)

可以检测到与汽车的距离。

预断反应时间。

你知道对方的车速是多少吗?

每小时60公里的话,每秒开16.6米。

80米的距离好像相当远。

但是这种速度的车

用5秒左右的时间,就会来到自己眼前。

(速度比-白色的车看起来很远.)

如果碰到上面三张示意图,

真的很危险。

双方都不知道各自想怎么避开。

出现“躲在哪里撞”的可能性太大了。

那我该怎么办?

过马路是不是太危险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人应当在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街道设施。要通过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按照红绿灯的指示通行。通过红绿灯、人行横道、没有街道设施的路段过马路,必须确认安全后通过。

所以,

不要自己找理由[过马路是应该的]。

那都是对自己没有责任。

闭上眼睛想象一下。

当发现自己穿越的时候。

在无法避免致命冲突的时候,

除了心里后悔,还有什么?

还有一件事。

很多情况下不应该出现的横向现象,

或者是因为视觉盲区,或者是因为速度太快,

防止汽车司机及时反应,

这里还要谈谈汽车司机该做什么。

显然:

第一,开车时要考虑视野范围内的盲点,有意识地注意盲点,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

二是调整车速,速度减慢,反应时间延长,为自己提供的制动距离也更长。

三,记住,只要按喇叭,就不能减速!

不管怎样,每天进进出出,

谁都想出入平安,谁也不想打谁。

每个人都想把钱花在更有用的地方。

良好的交通旅行习惯,

是我们满足这些愿望的重要保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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