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行业,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各种话术都免不了。

话术本是中性词,但有些话术脱离本质,变成了一种误导,迷惑了无数消费者。这些话术乍一看似乎有道理,但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保险业也会有这种误导性的话术!

下一段是许多保险推销员经典传达的。这个话术乍一看似乎有道理,毕竟“便宜没有好东西”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仔细想想,我们就知道其中的问题在哪里,其实是典型的错误比喻。

第一句话:“所有竞争者遇到XX都可以说我们的产品便宜,但很少有人说他们的保险责任比XX好。”这句话本身没有多大客观性。因为真的比条款便宜,很多廉价的保险产品保障不差,完全可以起到保障作用,甚至中小保险公司的产品责任都优越得多。

第二句“因为所有选择XX的人都集中在质量、保险责任和最核心的赔偿服务上。”这篇文章里完全没有说其他公司的不好,但充满了心机。(威廉莎士比亚,泰姆派斯特,LATLID)选择XXX公司的人注重质量,重视保险责任,那么我不选择XXX或者选择其他公司,不在乎质量重视、保险责任、理赔吗?这种隐秘的暗示,估计谁听了都不舒服。

第三句是“如果能低价占领市场,奥托早就杀了奥迪了!”原来奥托和奥迪有不同的观众群,满足了其他人的需要而已。(威廉莎士比亚、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但都姓“哦”,所以产品定位高低,不仅经常被比较,而且光明或暗中贬低奥托真的没有意思。

谁都知道奥迪是名车。开奥迪出门的时候,品牌效果、舒适度、内心的满足感等都远高于奥迪。在汽车这样的产品中,我们关注的不仅是实用性,奔驰、宝马、奥迪等品牌确实能体现身份和地位。

但是保险产品不同。我们买保险的目的是确保在发生危险时无法承受的巨额经济损失转移到保险公司。保障越全面,保费越低,保险杠杆就越高,而是通过保险展示地位。

因此,用奥迪和奥托之间的关系来描述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是错误的比喻。

评价产品的好坏要从每年缴纳保险费、保障责任、健康告知、公司品牌、增值服务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因为自己公司有名,保险费贵,所以自称奥迪是不是太偏颇了?比较奥迪和奥托罗两家保险公司显然是话术的误导。

以下,我对两个产品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本文只涉及保险产品选择的道理,所以本文产品对称于A、B,不做品牌对比。对比结束后,大家自行区分谁是奥迪,谁是奥托。

以30多岁男性、保险50万、支付期20年、终身保障、死亡赔偿额基本责任为例,基本情况如下:

/large/pgc-image/b42ca333ceda45f7a9d5620d3d68c994?_iz=31825&from=ar;x-expires=1696164947&x-signature=KjMyvI5e0bXMN9Ylns2pekBOlsI%3D&index=4" width="640" height="317"/>

产品A、B的基本情况

一、保费对比

重疾产品A:年交保费15926元,交费期20年,总保费318520元;

重疾产品B:年交保费11860元,交费期19年,总保费225340元;

两款产品总保费相差:318520-225340=93180元

93180元,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有人可能说了,便宜没好货,我们从来不是拼的价格!

别急,我们慢慢往下比。

二、保险责任对比

产品A:

l 重疾100种,保障50万元,单次赔付;

l 轻症50种,最高可赔付3次,额外赔付保额20%,即10万元;虽然有保额递增,但二次患轻症概率没有权威数据统计,故而可以忽略不计。

产品B:

l 重疾100种,分6组,间隔期180天,最高可赔付6次;

l 轻症35种,最高可赔付4次,额外保额45%,即22.5万元;

l 中症20种,最高可赔付2次,额外赔付保额60%,即30万元;

光看数字,可能感觉不大,下面我们用举例来说明一下:

比如甲投保产品A,乙投保产品B,重疾保额均为50万元;甲年交保费15026元,乙年交保费11860元;

投保一年后,甲、乙同时确诊患有原位癌,根据条款约定,甲可以得到产品A轻症赔偿金额10万元,乙可得到产品B轻症赔偿金额为22.5万元。同为轻症,不同产品约定的赔付比例是不同的,得到的赔偿金额也不同。

又过了一年,甲、乙同患脑中风,留下轻度后遗症,符合轻微脑中风后遗症理赔条件,甲可以得到产品A轻症赔偿10万元,乙可以得到产品B中症赔偿30万元。同一病种,一个符合产品中轻症条款的定义,另一个符合中症条款定义,理赔金额则多了2倍。

又过了一年,悲催的甲、乙同时发现甲状腺癌,确诊属于恶性肿瘤理赔标准,甲可获得产品A重疾赔偿50万元,合同结束;乙可获得产品B重疾赔偿50万元,第一组重疾赔偿结束。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无常的。甲、乙各获得重疾赔偿50万元后第五年,很有缘分地又一起做了心脏搭桥手术,甲的合同已结束,没有赔偿;乙的重疾产品可以申请第二次重疾赔偿,又得到50万元。

当然,举得这个例子过于凑巧,现实中两个人同时碰上这样的事情概率微乎其微,但可以从这个例子中看出不同保险产品之间保障责任的不同。

不同保险产品之间保障责任不同

对于重疾多次赔付的产品,也是近几年才越来越多的,具体的理赔数据暂时没有权威统计。但是,甲状腺癌号称癌症中的感冒,目前我国癌症生存率不断上升,心脏搭桥手术病人术后可以正常生活,这样的例子还是不少的。

重疾多次赔,如果真的赔个五六次,这个人不死也要成仙了,但是二次赔付的几率并不低。因此,拥有重疾二次赔付的意义还是很大的。当然,重疾多次赔付不分组的产品会更优。

看完保险责任,孰胜孰劣,是不是值得思考一下呢?

三、健康告知对比

常规的身高、体重、既往病史、危险职业和危险运动等各家公司问的都差不太多,投保的时候仔细看就好了,但在细节上,不同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是会有所不同的,有的会比较严格,有的会相对宽松一些。

现在我们来对比一下,最最常见的检查异常。

产品A、B关于检查异常的健康问询

产品A问到一年内门诊检查、服药、手术或其他治疗,三年内医学检查结果异常,五年内住院记录。

产品B对于检查异常只问两年以内,比产品A宽松;但是被建议用药、手术或住院却没有加上时间限制,比产品A要严格,不过免除了感冒、流感、怀孕、分娩原因的住院。

综合对比来说,各有千秋。

四、增值服务

产品A无增值服务;产品B中含增值服务,购买此重疾产品的被保险人只要疑似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便可享有重疾专属顾问、专家门诊预约、现场全程导医、住院快速安排、手术绿色通道等五大服务,免除客户罹患重疾后的就医奔波。

从增值服务来看,产品B优于产品A。

五、不是总结的总结

产品A与产品B均来自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从以上四个方面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仅仅以保费多少、公司品牌大小来定义谁是奥迪、谁是奥拓,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有人说“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你是钱很多吗?

保险产品不是奢侈品,也没有炫耀的属性,它最终的本质还是合同。所有的权利、义务合同上都写得明明白白。你买到了什么产品,不取决于花钱多少、公司大小,而是看白纸黑字上写了什么。

如果不看合同,轻信于他人,花了奥迪的钱,买到了奥拓的品质,岂不是更糟心?


免责申明:以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或立场。若存在作品、版权或其他内容侵权等问题,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