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向一名成年男性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改人们原有的家庭暴力中受害人都是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病患的印象。在男方得到保护后,女方同样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双方均在六个月内得克制自己,不再实施家暴。

夫妻见面,争吵升级为打架

男子赵林与李南婚后育有一子,但由于感情不合,双方选择了分居,而孩子由男方来照抚。每次女方去看望孩子时,夫妻俩总会为此家庭琐事,一言不合就发生争吵。在各种“斗法”中,男方表示不欢迎女方来家里看小孩,李南则怀疑丈夫找了第三者,于是叫上自己的父亲前去理论。

在长辈到堂的情况下,赵林选择了收敛。可夫妻俩见面后仍是话不投机,又开始吵了起来,特别是互相揭对方的短,让双方吵得更凶,继而发生了肢体冲突。面对岳父的帮忙,赵林不敢用全力还手,结果被妻子狠狠地“修理”了一顿。

男方申请,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见妻子无端猜忌,无理取闹,两次殴打自己,多次跟踪自己并多次骚扰自己的同事,甚至经常发微信威胁、恐吓,声称要把自己名声搞臭,赵林来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防止妻子的行为会继续影响到自己及自己的父母、亲属。

“从赵林提供的照片来看,他的颈部、背部、手上都有伤痕,青一块紫一块的。”天心区法院员额法官舒智玲说,经过核实,赵林对其自身人身安全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于3月25日作出禁止被申请人李南六个月内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赵林的人身保护令,并已经向被申请人李南送达。

女方叫屈,法院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法院寄来的人身保护令,李南开始向法官叫屈,“是他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怎么他还反过来恶人先告状?”法官反问道:“赵林身上这么多伤,难道是他自己抓伤的?”对此,李南承认确实是自己抓伤赵林的,但也是在长辈到堂的情况下才做出的行为。

最终,经法官审慎考虑,同样向李南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以阻止这个家庭继续实施家暴。“他们的证据都是比较少的,谁对谁错也讲不清楚,法院向他们都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让他们协商处理问题,而不是动手去解决。”

法官说法:保护令具有预防性意义

“保护令具有预防性意义,只要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哪怕只说了一次狠话,打了一次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发放。”员额法官舒智玲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作为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依据,人民法院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目的在于制止尚未发生的和有可能再次发生的家庭暴力,是对受暴者的及时保护,只要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即可。

因此,人身安全保护令本身不具有法律制裁性质,不属于对施暴者的处罚措施,也并非认定被申请人必然存在家庭暴力的依据,其性质类似于行为保全,不具有既判力,自然也不存在基于既判力的预决力。只要被申请人在期限内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所禁止的行为,此令对其将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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