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6月24日,重庆开州。网曝农贸市场一老人猥亵女性被抓住。视频中,周围群众纷纷将老人围住,不让其走。据受害人严女士称,这个老人经常在关子社区农贸市场走来走去,双手背在身后故意和女性接触。而从警方的回应中来看,这位老者也确实是多次对过往女子进行摸胸部和下体猥亵,是个惯犯,因为已经是76岁了,此次处理拘留未执行。这时我们就疑惑了,年纪大就能为所欲为不受法律管控了吗?

法律解析

老人的行为显然是触犯了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鉴于老人的年龄问题,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能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最后,小编想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对于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的人,不该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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