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中国铁道出版社《铁路行车事故案例选编》P127~129页

牵引货运列车的东风4B型货运内燃机车(武警涂装)

1994年8月18日凌晨3时,一列货物列车正行驶在京广线长沙总公司管内双线自动闭塞区段下行正线朱亭(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朱亭镇邓家塘的四等车站)至石湾(位于湖南省衡东县石湾镇的四等货运站)区间段行驶,执行1547次货物列车的任务,全列49辆车厢,总重3719吨,换长67.6,无守车;负责牵引的本务机车为配属于广铁集团株洲机务段的东风4B型货运内燃机车DF4-3154号车,车上有1名司机和1名代务副司机(并非正式的副司机,而是拿着副司机的工资,挨着副司机的考核,干着副司机的活的代理人员)组成的乘务组成员。当时的行车速度为每小时60千米。

本厂长绘制的DF4-3154号东风4B型货运内燃机车二视图

当1547次列车运行至显示减速慢行的黄灯的16833号信号机时,机车的自停装置(自动列车停止装置ATS)突然报警,表示前方不远处有障碍物。但是代务副司机自作聪明,认为没有接到通知,因此臆测判定是假报警。所以自作主张的将机车移频信号上下行转换开关倒向上行位,使机车移频信号停止显示,自停装置的警报声随即停止。在这个过程中,司机全程看在眼里但一言不发,默认了代务副司机的操作。

东风4B内燃机车司机室

自停装置真的是在报假警吗?自然不是!

原来,1547次列车前方的朱亭——石湾区间段K1685+478处的京广线下行正线上,停着因机车故障临时停车的1791次货物列车(本务机车也是株洲机务段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车号不详,该列车也没挂守车),为了提醒后面的列车,其身后的16845号信号机亮着表示不能通行的红灯,后续列车的自停装置如果正常运转,就能接收到该信号机的红色信号并发出报警提醒司机停车,如果司机没有反应也可以自行启动,将列车强行停在亮红灯的信号机外以避免发生尾冲。

京广线株洲段株洲站一景

罢特,此时正从后面隆隆驶来的1547次列车的自停装置因为机车移频信号上下行转换开关被“聪明”的代务副司机弄到了上行位而变成了摆设。但如果1547次列车司机能在看到16845号信号机的红色信号灯后立即采取紧急制动的措施,也是可以将列车停在信号机外的,这样虽然惊险,但好歹也能避免尾冲。

罢特,当1547次列车司机看到亮着红灯的16845号信号机后却鬼使神差的仍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而是继续前行,越过16845号信号机后不久在朱亭——石湾区间段K1684+775处才发现前方停着的1791次列车。这时司机才想到紧急制动,但已经为时太晚——

“DUANG——”

检查脱轨货车车厢的工程技术人员(照片与本次事故无关)

3时05分,1547次列车在DF4-3154号东风4B型内燃机车的牵引下以超过50千米的时速一头撞上了1791次列车的尾部(撞击点位于16845号信号机后297米处)。1547次本务机车和机后第1、2位车厢脱轨并倾覆,其中第1位P60-604595号车厢前端墙板侵入邻线的上行正线。而恰在此时,一列由同属广铁集团株洲机务段的东风4B内燃机车DF4-1581号车牵引的934次货物列车以65千米的时速行进至此——眼看从下行线方向突然侵入的车厢,934次列车DF4-1581号本务机车司机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是本能的蹲下,将脑袋藏到窗下——

本厂长绘制的DF4-1581号东风4B型货运内燃机车二视图

“POM——”

刚一低头,DF4-3154号机车的右侧挡风玻璃就被侵入上行正线的P60-604595号车厢前端墙板撞得粉碎,驾驶室内一时间尽是碎玻璃碴子。随后934次列车机后第1至第19位车厢强行挤过P60-604595号车厢,部分车厢受损。3时12分,934次货物列车在紧急制动下被迫停车,京广线上下行线路一时间全部中断运行。构成一起行车重大事故。

事故造成3列货物列车小破机车1台,车厢报废5辆、大破2辆、中破和小破各1辆,造成货物损失约45万元;京广线上行正线行车中断6小时又12分钟,下行正线更是中断行车10小时又48分钟。

工程车正在起复脱轨的货车车厢(本图与本次事故无关)

来自铁道部的调查组在经过现场调查后认为: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在1547次列车在通过16833号信号机时明知自停装置报警,代务副司机擅自切换机车移频信号上下行转换开关导致自停装置失效;司机明知副司机的行为非但没有制止反而默认代务副司机的行为,导致盲目行车。在运行至显示红灯的16845号信号机前时依旧没有采取制动措施,直到发现前方的1791次列车时方才想到制动,造成尾冲事故。1547次列车值乘司机、代副司机在列车运行中严重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技规》)第213条、234条和部(91)124号电报及(广铁长沙)总公司(93)363号文件的规定:擅自关闭机车自停装置和机车信号设备,区间通过信号机显示黄灯时不按照规定减速,遇红灯不及时停车,是造成这次行车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调查组认定1547次列车司机、代务副司机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并触犯国家有关刑律(2人被处以开除路籍行政处分并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刑期不详)。

牵引货运车厢的东风4B型“西瓜”涂装内燃机车

调查组还认为:本次事故1791次列车值乘司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机车发生机破(机械故障)在区间停车后,没有执行部(91)124号电报的规定,及时通知后续列车, 是造成此次行车重大事故的诱发因素。因此,调查组认定1791次列车司机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该司机被处以行政记过的行政处分)。

作为责任单位的广铁集团长沙总公司株洲机务段段长、党委书记、副段长对事故有领导责任,3人被处以行政记过的行政处分;运转车间主任、总支书记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人被处以行政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广铁集团长沙总公司时任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2人分别被给予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的行政处分。

本厂长绘制的事故中涉事的3台东风4B型内燃机车等比例侧视图

最后,调查组对广铁集团长沙总公司提出了四条整改要求:

1、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迅速将事故及教训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和家属,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增强干部至佛那个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各单位对照事故,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和反思。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开展“反违章、查隐患、鼓士气、灭事故”活动。

3、以转变干部队伍作风,整顿职工“两纪(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为重点,加强对安全关键点的控制。总公司、站段组成两级安全检查组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对职工执行“两纪一化(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作业标准化)”的情况进行检查,狠刹“两违(铁路系统的违章违纪)”歪风,消除安全隐患。

4、对运行中擅自关闭机车“三大件(LKJ2000监控运行装备、机车信号、列调台)”,运行中黄灯不减速,红灯不停车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路籍;对不敢动真碰硬、“好人主义”作风严重的单位必须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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