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父伯母膝下无子,侄儿以养老送终为名提出同住。老人见晚辈如此孝顺,自是满心欢喜,于是拿出所有积蓄,在自家前院新建了5间瓦房供侄儿侄媳居住。不料时隔不久,侄儿侄媳就和老人产生矛盾,不但变卦拒绝尽孝,还导致伯父在忧郁气愤中病逝,伯母搬进敬老院居住。今年年初,随着侄儿的去世,伯母将侄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土地及房产。

1916年出生的陈桂芝,与老伴郭宝贵没有生养儿女,只有一个养女远嫁他乡。郭宝贵有着一手编筐编篓的手艺,家中生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说生活吃穿不愁,但老两口空闲时常常感到家中空空荡荡,有些孤独寂寞。郭宝贵有个侄儿叫郭守法,与徐金花结婚成家后,居住在与郭宝贵家仅一沟之隔的南庄,由于家庭贫穷,家中只建了三间土墙草房,生活颇为艰难。

1995年春天,郭守法和妻子徐金花来到郭宝贵家,称想搬过来和老人一起居住生活,并为他们养老送终。听了侄儿侄媳一番诉说后,老两口喜出望外,欣然同意。之后,老人拿出家中所有积蓄,又向养女小华要来5000元,在家中前院盖了三间瓦房和两间偏房,供侄儿和侄媳居住。

刚开始,郭守法夫妻对待老人倒也知冷知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和二老产生了矛盾,徐金花常常与老人吵架,郭守法也向着自己的媳妇,并拒签遗赠扶养协议。第二年,夫妻俩撇下老人双双到苏南打工,自此断了联系。感觉受到了欺骗的郭宝贵整日唉声叹气,2007年,他抑郁而终。

郭守法夫妇回家奔丧后,陈桂芝本指望他俩能重新对自己好。但事与愿违,二人对伯母仍然冷落,有时还恶语相加。伯母伤透了心,于2011年春天住进了当地敬老院。

自从陈桂芝住进了敬老院,徐金花就再也没有露过面,讨要房子则无理取闹。无奈,陈桂芝一纸诉状将徐金花(郭守法后因车祸去世)告上了法庭。陈桂芝诉称,自己和老伴遭到了郭守法的欺骗,先请求法院判令徐金花搬出自己的房屋,并赔偿损失35000元和精神损失35000元。

在之后的审理过程中,陈桂芝自愿放弃了7万元的索赔。沭阳法院审理认为,徐金花经原告同意,入住陈桂芝享有物权的房屋,但之后她却占有宅基及房屋,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徐金花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返还陈桂芝的房屋。

江南时报记者纪树霞通讯员李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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