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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就要过年了。很多人心怀喜悦,我却总是不大高兴得起来。这种低落的情绪,倒不光是过一年又少一年的无奈。从少年时期起,一到过年,心头就会对放鞭炮这档子事儿,充满不安。妈妈规矩很多,午夜跨年的时候,鞭炮一定要放响;初一一大早,一定要放响;初五、十五、二月二都一定要放响。家里上有兄,下有弟,这本来不应该有什么问题。偏偏兄弟三人,没有一个人对这事儿有一丁点儿兴趣。买来的鞭炮一直到放过期点不着火还没有人去放,是一种常态。母亲暴怒,自是事出有因。

自己出生的地方,是一个东北边疆的小镇。人与人之间,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家与家之间,还有一定空间距离,所以,鞭炮之放与不放,大体上还只是个人喜好的事情,对别人或者别人家的影响,并不是特别严重。但稍大一点儿,在哈尔滨的亲戚家里过了几次春节,在两侧楼房夹持下的狭窄街道通行的经历,却不能不让我胆战心惊。鞭炮在耳边持续地炸裂,烟花在眼前无序地窜动,我心目中的地狱,大概也就是这样的景象,而且跌落进去,还是留在外面,完全由不得你选择,只能为自己的运气祈祷。

真正被鞭炮烟花炸死烧死的人,确实比较少见,但每年都有人为此失去眼睛,一只或者两只;炸伤了腿或是胳膊,烧毁了脸或是手,这就大大违背古昔先人燃放鞭炮的初衷了。

爆竹声中辞旧岁

春节为何要燃放爆竹?

现在我们过年燃放的各种鞭炮,溯其渊源,应属古代的“爆竹”。不过古代的“爆竹”,本来并不用火药引爆,只是用火来烧灼竹管而引发噼啪爆裂而已。南朝萧梁时有名宗懔者,撰著《荆楚岁时记》,记录荆楚人家,在每年新正初一,“鸡鸣而起”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先于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臊恶鬼”。溯其由来,作者引述了东汉时即已出现、托名于东方朔的《神异经》讲述说:“西方山中有人焉,其长尺馀,一足,性不畏人,犯之则令人寒热,名曰山臊。人以竹著火中,烞熚有声,而山臊惊惮远去。”又云:“《玄黄经》所谓山㺐鬼也。俗人以为爆竹、燃草起扵庭燎,家国不应滥于王者。”简单地说,至迟从东汉时期起,就已经出现了在每年大年初一燃竹令其爆裂有声的习俗,而人们以为这种习俗,源于民间在院子里点火照明的做法,而在大年初一燃烧爆竹之所以会演变成一种固定的习俗,则是因为竹筒爆裂的声响,能够驱走像山臊这样只长了一条腿的奇形恶鬼。不同种类的鬼魅,好像也还互通信息,与发展到后来,就不仅是“山臊”,荼毒世间的一切鬼怪,也都会闻声远遁。明朝人刘效祖,在一套吟咏两京新年风景世情的曲子里,曾有句云“爆竹如雷惊邪祟”(明胡文焕《群音类选》卷二),这很形象地说明爆竹之声在后世已经有了驱离一切邪祟的功用。换句话来说,就是远祸避难。

不用火药引爆的“爆竹”

古时之所以要点燃竹竿,令其爆裂出声,而不是像后世那样鸣放鞭炮,是因为当时还没有鼓捣出火药,弄不出那么大的动静。同时,纸张的普遍应用,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东汉时期以来,历经西晋,直到南朝,其价格也是由昂贵而逐渐降低的。进入宋代以后,火药在民间普遍应用,纸张应用更普遍,价格也更低廉。于是,吓唬鬼魅的爆竹,也就改而成为纸卷火药构成的鞭炮,乃至与之伴随的各色烟花。王安石《元日》诗中的名句“爆竹声中一岁除,东风送暖入屠苏”,此爆竹已非彼爆竹,声响变得更大,各种鬼魅邪祟当然会更加害怕。鬼魅邪祟之是否存在,本来就是信者恒信,疑者固疑的事情,即使真有,也不一定见谁伤谁,正如俗话所说:“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但火药爆竹一响,市井之间,也就宁静不再,这倒比所有恶鬼都恶,不管做没做过亏心事,谁都无法躲避它的骚扰。《武林旧事》卷三“岁晚节物”条记南宋杭州城里除夕之夜的喧闹景象云:“至除夕,则比屋以五色纸钱酒果,以迎送六神于门。至夜……爆竹鼓吹之声,喧闹彻夜,谓之‘聒厅’。”不管什么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以聒为美,以聒为乐。清代才子袁枚,就在一首诗中表述过“耳烦千爆竹”而宁愿“独享淸净乐”的心愿(《小仓山房诗集》卷三〇《腊月二十六日阻风彭泽谅岁内不能还家赋诗自遣》)。不过,毕竟是一年当中最隆重的节庆日子,再烦,也还是要勉强随俗。

禁放烟花爆竹早有历史

问题是用火药制成的爆竹,随着药量的增大,花色的增添,其危害已经不仅仅是噪音扰民而已,还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竹在后世又被称作“炮仗”(古人或书作“爆仗”)和“花爆”等,而“花爆”已经包含各种只是冒火闪光而不作剧烈声响的花火在内。

所谓“万户飞天”的神奇故事,假如一定非要信有其事不可,那么,绑在这位“万户”椅子上的助推器具,就只能是47枚大炮仗。明清时期,苏州之繁盛,天下罕有其匹。明朝嘉靖年间人王稚登曾经记述说,虎丘“爆仗”之大,竟达到“一枚四人舁之”的程度,也就是四条汉子才能抬得动的大炮仗。万户先生假如真的想要远飞天外,这应该就是他首选的配置。迄至清代,说起此等物事,人们仍是称道“吴中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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