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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李艳芳 实习生 廖莉)“对不起,我很后悔。”法庭上,刚满20岁的 刘志丰 突然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2012年底至2013年初,阳新县龙港镇的刘海见、 刘志丰 、张吉文、刘会清、肖龙柏、刘会刚6人组成蒙面抢劫团伙,在阳新当地和江西瑞昌、武宁多次持刀入室抢劫,致4人重伤3人轻微伤,并致一名婴儿胎死腹中。2014年6月19日,6人一审被判刑,其中捅伤 孕妇 的 刘志丰 被判处死刑(东楚晚报曾报道)。刘海见、 刘志丰 和刘会刚提出上诉,昨日,省高院派人来黄石进行二审。

昨日上午9时许,戴着脚镣和手铐的 刘志丰 被带上法庭,还没站稳,他就跪地痛哭忏悔。旁听席上, 刘志丰 的父母和姐姐也跟着哭起来。“现在后悔吗?”“后悔。”面对法官讯问, 刘志丰 泣不成声。庭审过程中,他又几度下跪,求从轻判处。

2013年1月19日, 刘志丰 与两名同伙刚闯入江西一摩托专卖店,就被主人发现。被抓住的 刘志丰 急于脱身,将匕首捅向怀孕7个月的女子刘某,导致其腹中女婴死亡。之后的两起抢劫中, 刘志丰 为了阻止受害人呼救、反抗,又接连捅伤三人。一审判决,他获刑最重。

辩护律师认为,一审对 刘志丰 量刑畸重, 刘志丰 第一次作案时刚满18岁零一个月,而他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是典型的农村 留守儿童 ,社会和家庭教育缺位,是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且其家属事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希望对他从轻判处。

对此,公诉人予以驳回,指出 刘志丰 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不安,其作案情节恶劣,一审对其量刑准确。并指出个人成长环境不会必然导致犯罪发生,农村青年也可通过自身努力获取财富,抢劫是众所周知的重罪, 刘志丰 之所以敢犯,是其不惧怕刑法的威慑,理应受到刑法的严惩。

最后陈述时, 刘志丰 仍在痛哭,他几度鞠躬,表达对被害人的歉意,还拿出一份在看守所写的悔过书和道歉信,交给了法官。旁听席上, 刘志丰 的母亲突然站起来,也跪在了地上,替唯一的儿子向被害人道歉,求法官能够给儿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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