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孔曰:「公綽,魯大夫。趙、魏,皆晉卿。家臣稱老。公綽性寡慾,趙、魏貪賢,家老無職,故優。滕、薛小國,大夫職煩,故不可為。」)

疏「子曰: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

○正義曰:此章評魯大夫孟公綽之才性也。趙、魏皆晉卿所食采邑名也。家臣稱老。公綽性寡慾,趙、魏貪賢,家老無職,若公綽為之,則優遊有餘裕也。滕、薛乃小國,而大夫職煩,則不可為也。

【論語全譯】

14·11 子曰:“孟公绰(1)为赵魏老(2)则优(3),不可以为滕薛(4)大夫。”

[注释]

(1)孟公绰:鲁国大夫,属于孟孙氏家族。

(2)老:这里指古代大夫的家臣。

(3)优:有余。

(4)滕薛:滕,诸侯国家,在今山东滕县。薛,诸侯国家,在今山东滕县东南一带。

[译文]

孔子说:“孟公绰做晋国越氏、魏氏的家臣,是才力有余的,但不能做滕、薛这样小国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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