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爱写终极思考。八十年代,爱山呀海呀地抒情。总是被人牵着鼻子走,时代喜好什么口味,我就端上什么吃食。我这回不写段子了,写个笨拙的故事,要足够的笨,看得你昏昏欲睡。”

这是《笨故事集》的名字来源。这书里很多篇看着挺像看豆瓣日记,跟周云蓬本人一样松弛,有些跟朋友聊天似的话,又像是在微博里发出来的那种:

“这世界,有人或者狗需要你,有人或者狗想着你,那就是爱,是你跟大地绑在一起的纽带。”

“我只希望上天留下一个姑娘,在远方的某处也向这边走来,但是她要是脾气很坏呢,头发生满虱子呢,最可怕的是她根本不爱我,那就继续向更远处走呗。”

这样的故事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很轻,是随时中断而不会疼的关系,但是感觉留了下来”,是“一个人留在人间的随时断裂的蛛丝马迹”——这是余秀华的诠释,非常现代人的淡薄了,周云蓬觉得余秀华懂他。

03

过日子

盲眼人在古希腊的确有游吟诗人的传统。搞出了永流传的《荷马史诗》的荷马,传说是个盲乐师,兼擅散文与短诗。

可能是失明的灵魂更加自由,盲眼人在讲故事方面是有优势的,“因为眼睛看不见,听觉就灵敏,而故事都是在讲和听之间。当我们闭上眼睛,黑暗里涌动的只有声音和感觉,世界在单一的色调上呈现出另外的可能。”说法还是来自余秀华。

周云蓬身上,同时贴着民谣歌手、游吟诗人、作家的标签。不过他最看重的身份还是歌手:“民谣歌手挣钱比较多啊!收入基本全靠演出,出书写诗都只是打打牙祭。”这是个玩笑话,道理却跟古希腊游吟诗人的差不多:巡回演唱是生计所需。

自从有了语音输入之后,搞写作的盲眼人有福了。不用拿笔在纸上戳窟窿,写下来盲文念给别人翻译成汉语。或者像博尔赫斯那样,一个词一个词地吟诵,请别人记录,反复朗诵,推敲修改,如此往复。

周云蓬的《笨故事集》里,能嗅到八卦、情欲和民谣圈轶事,真假参半、欢迎误读的那种——毕竟名人出书,讲的故事往往不能脱离作者的人设。而有大量和性有关的故事,其实是更想发掘身体有障碍的人怎么跟这个世界接触,性的隐秘性怎么体现他们的世界里。

比如《笨故事》,讲盲眼歌手“我”和女大学生建立在崇拜之上的婚姻,如何被小保姆的年轻肉体与丰富体位所终结。“我们最初对这个世界的温柔都会结束在自己的粗暴里,你不知道这个世界和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

(又是余秀华评)

。生活常常就是没道理。小说是在讲一个故事,而不是在讲一个道理。

再比如《敬亭山》,把唐传奇和清小说吃进去,吐出来盲眼人的现代聊斋。盲眼卖唱歌手与山间茶室女主人,日日喝茶,互道身世,夜里就做起连续剧一样的桃色梦。这个虚构故事的动机,来自有个朋友在半山腰呼唤“周云蓬”的经历。山里有回响,一下子“把你从生活里拉到另一个境界里去了,你就弄不清生活给了你什么启示。”

周云蓬的写作,其实特别忠于自己的现实生活。从辽宁铁西区来北漂,在北京卖唱时写生活跌打损伤,《黄金粥》这种带着困惑的批判现实;后来一路向南,去绍兴,去大理,南方好像更温暖更阳光,男人更有礼貌,女人性格更温顺,水果更好吃,日子变成在家里坐着读读李白,读读杜甫,还有那种中产文青的旅行,这一切都成了真实生活时,故事也就跟着变了,从北漂伤痕文学到了诗词唐传奇的世界。

不过,“故事本身不是决定性的,讲故事的方式才是。”

短发、瘦削的老周。摄/王大方

小说家不见得要经历过大风大浪和历史转折,还是要善于观察,要热爱自己的生活,还得热爱别人的生活。厌世的人讲不了故事,也没有兴趣观察别人。

——周云蓬@反向流行

海明威写过一个叫《乞力马扎罗的雪》的小说,讲一个小说家临死了,想起来还有好多故事留在心里没写出来。这些故事本来都可以写成好小说的,因为寻欢作乐泡妞喝酒,死神就索命不等人了,从前以为来得及写的故事变得来不及写了。讲述这种遗憾本身,就成了一篇好故事。

无聊的卡夫卡,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也成了伟大的小说家。因为这就是他的真实的生活。能不能写一种关于乏味生活的小说——一如我们的生活?比如,关于在家上网的小说,天天做梦的小说,还能伟大吗?周云蓬觉得能行,只是我们很多人没有兴趣和能力把它写成好的小说罢了。

“你只要抓个芝麻,就能把芝麻发展成一个动机,这就是能力。”周云蓬所说的把生活转化成故事的能力,并不容易。那些受过很多苦的人,把这些苦化解成一种自嘲,就能产生幽默——跟逗人发笑的滑稽不一样;而在困境里,其实最重要的不是说有钱健康,而是良性的思维能力。想象力也是第一位的,没有想象力,就算让你去趟月球,回来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同样,不见得中国的现实很丰富,就必然产生伟大的作家。

讲故事的人,要热爱自己的生活,还得热爱别人的生活。

本文作者:董牧孜;

编辑:张婷;

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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